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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供电“双保险”把好安全施工关

  • 发布时间:2015-11-16 03:29:39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赵强 王宪才 左丰岐 报道

  本报莱芜讯 “老黄,10千伏线路测控屏上与运行设备的隔离措施不清晰,容易误碰运行设备,请通知运行人员增加措施。”11月2日,在35千伏黄庄站10千伏分段间隔停电现场,莱芜供电公司变电运检室现场监护人员张孝利向莱芜鲁能开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工作负责人黄宪才提出整改要求。

  “这是实行工作票‘双签发’、作业过程‘双监护’的的典型场景。”据莱芜供电公司赵强介绍,“双签发”“双监护”是莱芜供电公司为加强承发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对每一项承发包项目,项目承包单位和设备检修单位要分别签发工作票,分别落实现场安全监护措施,双方承担相同的安全责任。

  今年以来,莱芜供电公司结合相关要求,印发了《承发包项目“双签发”、“双监护”13项安全管控措施》,明确了变电、线路工作票“双签发”的范围,现场作业“双监护”的范围,“双监护”人员的任职资格、权利、工作要求等,明确了“签发”“监护”双方的安全责任。莱芜鲁能开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宋健说,自从公司下发了“13项安全管控措施”,从工作票开具、施工方案、三大措施编审到现场安全监护都有设备检修单位再次把关,有了“双保险”措施,现在工作起来更安心也更得心应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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