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与省内7城市实现公积金互贷
- 发布时间:2015-11-13 07:00:35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峰)第四季度之初,住建部等三部委两度发文,要求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在10月上旬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由于异地互贷能有效刺激市民落户惠州的置业需求,业界认为一旦正式落地将有效拉动行业成交。具体到惠州,记者近日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当前异地贷款正在逐步实施,结合惠州此前已与珠三角7市实现互贷,该中心已经开始受理除深圳以外的广东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相关业务。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4月,包含惠州在内的珠三角8市就已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惠州与广州、佛山、珠海、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7个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了“8市互贷”协议。根据协议,从2009年5月1日开始,在这八个城市缴存公积金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在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在这一基础上,当前在业务受理过程中也实现突破。”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8市互贷政策,在协议内的城市缴存职工自然可以实现互贷。当前基于住建部的发文,在资金防控范围内,类似韶关等不在互贷协议中的城市,如果缴存职工有在惠州置业需求,在两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前提下,也可以实现贷款业务受理。这也意味着类似地市职工有相关业务办理需求的可提前登记办理。
不同于韶关等城市互贷逐步落实,作为与惠州楼市关系最紧密的深圳却不在互贷受理之列。“韶关、河源等城市先一步启动受理,主要是由于实际的置业需求量有限,当前的资金池能够应对。”该负责人说,具体到深圳,由于需求量过大,如何实施还需进一步研究。
记者了解到,随着深惠一体化趋势加强,惠州尤其是惠州大亚湾惠阳逐步成为深圳市民逃避高房价的置业后花园。大量深圳客户在惠州置业,据大亚湾房协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大亚湾每月都保持着破3000套的房源成交数,其中超过九成的房源业主都为深圳客。
太过巨大的贷款需求让市公积金中心暂缓推行互贷。“毕竟公积金政策实施的前提是资金安全,中心必须做好风险防控。”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惠州的置业需求对于惠州公积金中心贷款压力明显,有必要暂缓放开互贷。
具体到当前已经在惠州购房的深圳市民要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中心负责人表示,办理公积金贷款属于属地管理,在惠州境内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通过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尽管惠州难以实现异地放贷,但对于深圳缴存职工在惠州购房需要开具购房证明以便于深圳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该中心将给予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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