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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洗手间摔一跤谁之过

  • 发布时间:2015-11-03 08:36:15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省消保委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消保委共接到消费者投诉3164件,受理3164件,比去年同期3624件下降12.69%,涉案金额1541.2万元。在众多投诉中,餐饮类、教育培训类和旅游服务类的投诉问题较为突出。其中餐饮类类投诉121件,比去年同期103件上升17.48%,居服务类投诉首位。

  今年7月初,平湖的吴女士投诉称,6月底她在平湖市一餐馆就餐时,在洗手间因地面滑而摔倒,导致腰椎小骨骨折休息一个月,并已花去医药费600多元。吴女士认为导致腰椎小骨骨折的原因是餐馆没有安全提示且地面滑造成的,餐馆负有责任,理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并提出了10000元的赔偿要求。而餐馆负责人认为,事发现场没有目击者,消费者也只是在离开时口头告知了服务人员,同时餐馆内有安全提示标注,在洗手间外面有地毯,最重要的一点是消费者自己在喝酒后穿高跟鞋去洗手间。因此,吴女士应负主要责任。商家出于人道主义愿承担一定责任,最多补偿1500元。

  消保委认为,餐馆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但在本次事件中,消费者自身确有责任,应放弃过高的要求,积极争取和解。如调解不成诉诸法院,消费者并不一定有胜算。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餐馆补偿消费者3000元,消费者表示认可接受。同时,餐馆表示将加强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此类问题再度出现。

  本报记者 马焱 通讯员 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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