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产地准出捍卫舌尖安全
- 发布时间:2015-11-03 08:31:20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杨丹丹
今年年初开始,合肥老板张立新在流转的1000亩土地上种起露天蔬菜来。让市民吃上放心安全的绿色蔬菜一直是张立新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张立新在庐阳区三十岗乡桃蹊农场开辟了试验田。8月份,尝到第一批亲手种植的的蔬菜,张立新激动地哭了:我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味道!10月份起,“桃蹊露天有机蔬菜”正式对外销售。
安全把关从生产者开始
像张立新这样致力于“安全农产品”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安徽不断涌现。这得益于该省农业主管部门近年来加强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所做的努力。就在不久前,安徽省农委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要围绕市场准入要求,积极开展产地准出试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单纯只是管点上的风险,更重在把系统性、出入性风险予以防范。”安徽省农委质量安全处处长吕国文介绍,经过这些年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监管意识、重视程度、管理力度都在加大,已经初见成果。安徽拟通过产地准出进一步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引导生产主体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每天清晨,桃蹊农场千亩蔬菜基地的工人们采摘下新鲜的蔬菜,立即放进标有注册商和生产场地、时间、产品认证、联系电话的包装盒内。一盒盒包装好的蔬菜进入物流车上,随后被发往合肥市的东西南北,中午就能出现在老百姓的餐桌上。
“虽然与普通农户种菜的工作量相比,我们的复杂繁琐多了。但给老百姓一个放心安全值得。”张立新介绍说,规范农产品生产纪录是每天必做的一项工作,负责质量安全的农技人员签字后才可以销售。除了农业部门进行的抽检外,他们企业自己也开展日常自律性检测。
生产主体要做好五件事
“农业部门要引导生产主体做好五件事。”吕国文告诉记者,首先是健全准出管理制度。产地准出地区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主体以及“三品”获证单位要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生产记录审核和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
规范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单位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真实全面记录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操作和质量控制情况及产品销售对象,严格记录管理,记录保存二年。农产品销售前,应当对农产品的生产、用药等记录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生产标准和安全采摘期(休药期)规定的,经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销售。
开展自律性检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主体以及“三品”获证单位必须建立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质量检测制度。所生产的农产品在上市前,应当分期分批安排自律性检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没有及时检测的农产品,销售时应当提供“三品”认证等质量证明,或产地准出证明、销售凭证等责任证明。
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生产单位要按照农业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及联系方式、产品认证登记情况等信息,并严格档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加强质量追溯管理。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主体以及“三品”获证单位,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或数据库。
农业部门重在做好认证监管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残检测员朱海燕的工作是每天去田里取样。经过清洗、加工、溶液提取、仪器检测一系列复杂的程序,蔬菜采摘当天就可以出具“快速定性检测报告”。
“前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一般在农贸市场进行抽检,即使发现农残超标,由于流通环节较多,追溯起来十分困难。现在关口前移,就能避免和制止问题出现。”朱海燕说,一旦发现超标后,就会立刻通知种植户,禁止这次蔬菜上市销售,并且该批蔬菜一段时间内不能再用农药。等过了安全间隔期之后,我们会继续复检,直到农药残留达标后才准上市。
“产地准出就是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将危害因子控制到最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可以追责。”吕国文称,农业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地按照产品类别和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将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认证标志、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质量证明,以及生产主体出具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销售凭证等责任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
“产地准出只是农产品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除了源头把控,生产、运输、流通整个过程的监管同样重要。通过制度的规范倒逼全社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牢牢捍卫‘舌尖上的安全’。”吕国文称。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