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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强化房地产水土保持监督

  • 发布时间:2015-11-03 01:29:33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通讯员 刘强

  最浦口记者 杨洋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江北新区正式获批设立,轨道交通建设等利好消息的不断推出,浦口城市建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入迅猛发展阶段。但由于房地产项目建设挖填土量大,地表扰动面积多的特点,极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因此,为减少新的水土流失,保护资源可持续开发,区水利局不断强化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首先还是体现在强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对凡在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结合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开工建设的行为,要进行法律宣传。同时,利用浦口区征信平台对履行义务迟缓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录入失信记录。更严重的,就要进行立案查处。

  截至目前,区水利局已审批10家房地产企业报送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督促两家房地产企业取得市级审批。

  水土保持监测,对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区水利局每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两次执法检查,督促开发企业落实水保措施,完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另外,《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苏财综【2014】39号)第七条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面积一次性计征”的规定,区水利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征收的每一笔水土保持补偿费都缴入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8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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