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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扩大开放服务业“接地气”

  • 发布时间:2015-11-02 12:32:38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夏阳  责任编辑:罗伯特

  10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的公告,从即日起至2018年5月5日,允许在北京市设立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业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在北京市市域范围内提供服务;同时取消外商投资飞机维修项目中方控股的限制。

  作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北京此次再出新政,旅游、文化等服务产业行政审批与准入措施进一步放宽,也体现了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务实态度与决心。

  扩大开放服务业综合试点步伐加快

  今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北京市获得了在全市区域开展服务业综合试点的资格;9月,在国新办举行的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情况发布会上,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女士介绍了试点工作开展四个月以来的情况,包括细化出141项任务,以及开放的六大领域,即金融、科技、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和旅游。

  这其中前三大领域属于生产性服务业,而后三个领域则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从此次率先落实的开放措施来看,生活性服务业在放低准入和行政审批门槛方面显然更为容易且实际。在旅游业方面,允许合资企业经营海外游业务,对于正在面临转型的中国旅游业来说无疑是一针强心剂;合资一方面对经营主体进行了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开放的业务领域又是呈快速上升趋势的出境游。举个实际的例子,对于中国百姓而言,选择中法合资旅行社进行法国游恐怕在感觉上要比选择纯国内旅行社更“原汁原味”和“接地气”。

  在文艺演出方面,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北京市市域范围内提供服务可谓是一次大胆的尝试。此前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设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此次放宽准入对演出经纪机构而言,无论是业务范围还是经营方式都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新规还取消了外商投资飞机维修项目中方控股的限制。

  旅游业反响良好

  作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旅游业,出境游市场近年来异常火爆。国家旅游局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内地公民当年出境旅游首次突破1亿人次,而金棕榈咨询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出境游市场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上半年全国出境游总人数持续增长,同比增加12.1%。收入增长、政策放松、人民币升值是驱动我国出境游稳定发展的三大核心动力。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仅在2011年确定了3家有出境游资质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分别为交通公社新纪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JTB合资创建)、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与德国TUI集团和M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创建)和国旅运通旅行社有限公司(美国运通公司和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合资创建)。

  对于此次出境游业务准入门槛的放宽,多数旅行社表示欢迎。“旅游产业链涉及的范围足够长,市场机遇足够广阔。”中旅途易首席运营官赵红宇表示,合资社的优势是在海外有成熟、自营的资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中外合资旅行社应选择自己有特长的市场和业务领域,专注做好一项业务。据了解,此次允许北京地区合资社经营出境游业务,并非向所有的合资社全面放开、一步到位,要求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两年内没有不良经营记录等。但此举依然是推进给予合资旅行社“国民待遇”、回归市场本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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