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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挪用动迁补偿 村委会干部侵吞专项资金

  • 发布时间:2015-10-08 03:29:33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栾吟之)记者日前获悉,2014年以来,青浦区检察院共查办街镇、村居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23件31人,涉案总金额达2800万元,涉及贪污农民鱼塘复垦款、骗取政府补贴款、挪用补贴资金等。

  陈某曾是青浦一家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至2014年,他负责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并受所在村委会委托负责动迁工作,一共挪用动迁补偿款43.7万元。当时,他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企业持有的另一家设备公司5%股份作价55万元转让出去。随后,陈某向上级汇报此事,未获批准。2014年6月,这家设备公司土地动迁,涉及80万元动迁补偿款被转至陈某所在的实业公司账上。之后,陈某分几次挪用43.7万元至个人账户,相关钱款至今未归还。

  去年6月,青浦区检察院还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某村村委会主任陆某、书记邓某和支部委员卢某侵吞复垦财政专项资金。反贪局随即开展调查,查明三人曾在几家大酒店消费共计15万余元。为支付这笔款项,三人商定伪造“虾塘垦复补偿”的付款凭证和补偿协议,套出8.1万元。目前,三人因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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