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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型人身险利率将完全放开

  • 发布时间:2015-09-29 06:31:3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家轩)记者从保监会获悉,《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在28日正式下发,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分红型人身险费率正式向市场放开,而从2013年8月以来相继启动的人身险费率改革三部曲也迎来尾声。此前,保监会已分别放开了普通险与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

  保监会表示,本次改革是寿险费率政策改革收官的一步,是保险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将继续释放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红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完善寿险费率形成机制,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本次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形成市场化定价机制,在放开前端的同时管住后端,要求分红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3%与预定利率的较小者,同时要求预定利率超过3.5%以上的分红产品报保监会审批;二是提高风险保障责任要求,分红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提高至已交保费的20%,最低保障要求与万能险持平;三是提高最低现金价值水平。改革后分红保险产品首年最低现金价值较原来普遍提高20%以上,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减少投诉纠纷。

  此外还要求健全红利核算管理机制,提高分红保险的透明度。要求保险公司强化分红保险信息披露,增强红利演示水平的合理性,同时加强外部审计。

  通过《通知》不难发现,此次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放开的政策,也体现了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以来所坚持的“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核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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