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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起“民告官”案跨区审理

  • 发布时间:2015-09-26 07:29:43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通讯员 集法宣 记者 谭欣妮)昨日下午,集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我市首起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原告杨某因不服被告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被告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向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9月21 日起实施的福建省高院《关于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的公告》,该案原本由湖里区法院管辖,经调整后由集美区法院管辖。集美区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已向原告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预缴诉讼费通知书、行政案件管辖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诉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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