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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顽疾将得到遏制 电商不再任性

  • 发布时间:2015-09-19 02:3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年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进行集中促销活动,如果出现先涨价再促销、不退订金、刷单虚构交易等行为,将受到依法查处

  电商平台是促销活动的组织者,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中获取了利益,就应承担相应义务

  因节日之名“买买买”,已成为网络商家惯用的促销手段,中秋、国庆、“双11”都如此。但与此同时,网络购物投诉数量也呈逐年上升之势。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0135件,其中网络购物竟占到了92.28%。

  随着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发布,这一现象有望得到遏制。《规定》要求从今年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进行集中促销活动,如出现先涨价再促销、不退订金、刷单虚构交易和评价等行为,将会受到依法查处。

  为厘清责任,《规定》还明确了促销组织者和经营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其中,作为集中促销组织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期间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同时,交易平台需对网络商户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发现商户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过去电商平台的责任往往被忽略,实际上平台就是促销活动的组织者,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中获取了利益,就应承担相应义务。

  此前淘宝“双11”大促中部分店家曾列出预售商品不退订金、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等条款,并得到了交易平台支持。此次《规定》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网购中的刷单、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等问题也屡禁不止,此前淘宝、天猫等平台上的刷单已引起广泛关注。《规定》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并明确了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网店商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今年3月,我国已经出台了《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而这次针对大型促销活动专门出台管理办法是对商家的进一步规范,新出台的措施也是商家本来就应该做到的。因此,从业内反应来看,这次出台的规定虽然严格,但落实的技术难度并不大。

  京东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该规定颁布之前,京东在公司内部就已对促销活动作出了严格规定,例如,对于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促销期限、预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要求等规定,京东已经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该规定,京东还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培训,并按照该规定更加严格地管理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

  对于最受争议的预售退货问题,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表示,天猫一直遵循消保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成功付款的活动商品均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仅有部分类目的商品及定制类的商品除外,这是商品性质决定的,也符合消保法的规定。对于符合退换货的商品,一旦消费者向商家提出,商家需积极响应并主动协商。

  刘俊海认为,落实《规定》的关键在强化平台和经营者的责任;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最好列出购买清单;监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凡是违规的,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严厉处罚。(经济日报记者 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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