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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7号)关于整治我省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9-18 08:32:28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标签不规范的问题存在较长时间并且比较普遍,经常被消费者投诉。为了规范我省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标签标识,消除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随机抽查了我省154 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840个品种,其中:标签标识有问题的企业占58.4%,标签标识有问题的品种占29.5%。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研究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部委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工作简明实用手册》,内容包括预包装食品必须标注的内容、禁止标注的内容、不同种类预包装食品必须和禁止标注的以及如何标注等,并于2015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工作。为了保持对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违法行为的打击态势,彻底消除我省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乱象,维护公众健康,特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在市场上随机抽样检查是否还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在8月1日以后抽查中发现标签不规范的,除立即责令企业进行召回以外,将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对于利用虚假标注食品标签故意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工作简明实用手册》中要求的必须标注的内容、禁止标注的内容主动开展自查,纠正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保证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规范,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食品标签、说明书中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字样;非保健食品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字样;不得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

  各食品生产企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停止使用有问题的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并向辖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自查报告。

  三、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注意识别食品标签标识,防止购买到虚假标注的食品。

  四、欢迎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请立即拨打12331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特此公告。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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