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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创新不平凡

  • 发布时间:2015-09-18 01:30:53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2月,英国诺丁汉大学产业经济学荣誉教授G. M. Peter Swann(斯旺)出版了专著《平凡创新:我们是如何创造国家财富的》。该书对各类创新进行了条分缕析,而不是简单地高呼“创新万岁”,并提出了“平凡创新”的概念。

  平凡创新指的是这样一些创新:不起眼的,频繁发生的,非职业化的,非惊天动地的,像野花野草那么普通的。这种创新的目的,不是增强企业的商业绩效;这种创新的结果,主要不是物质财富之创造,而是福利与幸福之类的“财富”增长。斯旺称之为“R型财富”。

  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的Von Hippel教授早就论述过,创新不仅是商业世界的现象,当用户不能在市场上找到质量、价格都满意的商品时,他们也会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或愉悦感而创新。另外,“社会创新”的概念也超越了严格商业意义上的创新之分析框架。斯旺在书中提出的分析框架是基于两个“区分”与一个模型:一是对物质财富与R型财富的区分,一是对外部经济活动与家政经济活动(oikonomia)之区分;一个关系模型则将九类经济活动与两种财富联系起来。

  斯旺认为,商业创新或企业创新有两大特征:第一,其目的是提高商业绩效,因而只对物质财富有间接影响,对R型财富的间接影响则很小甚至可以忽略。由于商业创新离家政经济活动很远,大部分商业创新对于企业是很重要的,但对最终消费者的意义不大。例如,若某项创新有降低成本之效,但该创新产生的经济利润基本上被企业所吸收。斯旺发现:创新活动的性质离家政经济活动越远,这一创新的社会效益与创新者收获的经济效益之比就越低。

  第二,企业创新基本上具有创造性破坏之特征,因此,创新的社会效益——创新者、其竞争对手、消费者等各方获得的正效益或负效益之总和——通常是很低的,因为被创新挤出市场或市场地位大大受损的那些人遭受的巨大损失抵消了创新带来的正效益。大部分创新经济学家都觉得创造性破坏是必然的,没有什么好讨论的,斯旺却花了专门一节的篇幅来讨论“企业创新的破坏性侧面”,他将创造性破坏分解为不同形态,并分析各类破坏形态对物质财富与R型财富之影响。

  平凡创新则不涉及创造性破坏,因为这类创新对商业事务几乎没有影响。斯旺比喻说,平凡创新像是“一阵和煦的创造力轻风”。由于平凡创新多产生于家政经济活动,故对消费者的影响较大。平凡创新产生的创造性破坏很小,因而这种创新的社会效益较高,能直接导致R型财富的增长。

  平凡创新与社会创新是不同的。社会创新是要为满足重大社会需求而提供市场未能提供的解决方案。从受益对象来看,平凡创新与社会创新似乎不好区分,但二者有一个根本的区别:无论是企业创新还是社会创新,创新的主体与消费者往往是分离的;而对于平凡创新,创新主体(无论是某个个人还是一个集体)与消费者几乎是合一的。因此,这里不存在“市场失效了,所以需要我们自己来创新”这样的前提判断,因为此处本来就没有市场。

  斯旺在结论部分说:“平凡创新是关于我们老百姓如何创造国家财富。企业并不具有创新或财富创造的垄断权”。因此,平凡创新不平凡!

  在我国大力提倡万众创新的今天,平凡创新的概念对我们应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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