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9-12 07:33:43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文土告字〔2015〕14号
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伍(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及满足开发建设要求并出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手册。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19日到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购取挂牌出让手册,该出让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19日到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17时00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0月1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2015年10月9日8时00分至2015年10月21日10时00分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2015年10月21日10时00分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召开挂牌现场会)。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竞得上述宗地后,竞得人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与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二)本次出让宗地开发建设涉及月亮湾起步区的整体规划实施,竞买人须充分了解《文昌市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调整》的相关内容。(三)上述宗地按现状条件出让(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四)竞得上述宗地后,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1年内动工建设项目,3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五)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一横路、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 系 人:林先生、 冯先生、安先生、熊小姐;联系电话:0898-63330100、68555961 、36326216、31651617;查询网址:http://www.ggzy.hi.gov.cn;http://www.hnlmmarket.com/
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