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2012)文执字第123-8号执行裁定书及(2012)文执字第12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已注销林嫚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明霞路的文国用(2004)第W010279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其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现予以公告。
二O一五年五月五日
老公签证出问题女子独自度蜜月 逗趣照片留念
暴雨中的婚礼:没有宾客,有你就好
PS天才与明星“合照”以假乱真
纽约出现“曼哈顿悬日”景观 民众扎堆目睹
上海一高校280名男生为全系唯一女生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