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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等公共信息资源将开放共享

  • 发布时间:2015-09-09 06:33:42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市着手编制《城市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查金忠 通讯员 张道云 陈晓娟) 日前,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服务公众和企业。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和市信息中心了解到,我市正着手编制《南京市城市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将信息共享范围由政务信息扩大到公共信息,并加大向公众和社会开放的力度。

  据记者了解,我市早在几年前已启动大数据相关工作,相继构建了居民应用、企业应用、政务资源管理以及城市运行等四大方面的大数据采集和应用。例如,我市由民政部门牵头,开发了“南京市救助管理及收入比对系统”。这套系统可实现针对城乡低保户、边缘户、低收入家庭和特困残疾等四类困难群体的家庭收入比对和救助。这些功能的实现,就有赖于人社、公安、房产、公积金、地税、婚姻登记、交通、残联、工商等多个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

  市信息中心副主任谢华告诉记者,早在2011年,我市就出台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推动政务信息的利用和共享。但是,随着我市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加快,这个办法已逐渐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市信息中心正在着手编制《南京市城市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一个主要变化将是扩大边界,将共享的信息资源由政务信息扩大到公共信息,把公交、地铁、市民卡、水电气等不在政府手上而在公共事业单位手里的信息,也纳入进来。”

  另一个主要变化是“开放”,响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公共数据平台作用不仅仅是政府部门之间共享数据和信息,还要面向市民、企业和社会适当公开这些信息。记者了解到,“南京城市智能门户”将是大数据面向市民开放共享的一个重要入口。“城市智能门户”建设是《南京市智慧城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点战略,也是南京走向智慧城市2.0时代,即“大数据统筹、互联网+”的标志性项目。其一期建设也就是市民熟知的“我的南京”APP平台,已于去年8月16日上线试运行,20家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14家公共事业企业单位在平台上部署了30余项便民信息服务,如个人公积金、社保账户、违章查询,家庭水电气查询,以及预约挂号、实时路况信息服务、金陵图书馆的借书服务等。这些服务的实现,均依赖于公共信息的大数据应用。

  此外,国家发改委今年将我市确定为全国首批11个国家信用示范创建城市,按照国家要求,要做好“7日双公开”工作,就是对我市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要在作出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社会公开,这就是对《纲要》任务的落实,也是实施政府大数据开放的具体要求。如何搞好信用大数据的共享和开放,需要制度保障,也需要不断应用创新。

  “国务院《纲要》也提出,要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这也同时要求我们,在开放共享的同时,要十分注重保障信息安全。”谢华说,数据如何开放、向谁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都是南京需要进一步摸索的。“我们希望,未来《南京市城市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能够形成地方性法规,为公共信息的开放共享和安全保障提供法律依据。”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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