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谈判凸显“正能量”
- 发布时间:2015-09-07 15:30:40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对内,东盟正在加速自身一体化的推进,对外,东盟区域合作的脚步也未曾停歇。2015年年底,除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外,东盟合作“蓝图”还有另一个目标,即在2015年年底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谈判,并在2016年内解决其它技术性问题。
关键问题有共识
此次谈判的关键是对货物贸易出价模式达成一致,这对整个自贸区谈判实质性结束意义重大。此外,与会各方就取消关税的产品比例原则上设定为80%、允许部分国家采取例外措施等方面达成一致,这为RCEP谈判在2015年底前实质性结束谈判、在2016年初尽快解决其他技术性问题铺平了道路。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就此表示,作为自贸区谈判的最核心内容,该模式达成一致后各方就可以据此来各自进行实质性的出价和要价,并开始对货物贸易确定开放的具体方法。因此,当天会议的成果对整个自贸区谈判实质性结束意义重大。
RCEP是东盟10个成员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这6个贸易伙伴间的自贸协议,涵盖了全球一半以上的人口,经济和贸易规模占全球的30%,其中还包括印度和中国这两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生产总值达17万亿美元。一旦成立,其将是全球最大规模经济体。
需要注意的是,在目前各类自贸协定中,RCEP的复杂性和差异性是最大的。在参加谈判的国家中,有的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不到1000美元,有的超过5万美元。
王受文指出,作为一个囊括不同发展阶段、文化背景和人口规模的国家的自贸协定,RCEP如果达成,将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事件,有助于建设一个和平、安全、发展的亚太,并对地区和世界产生重大影响。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资不振。中国现代国际关系学院东南亚问题专家骆永昆认为,在这种背景下,东盟所主导的RCEP是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国家间的贸易、投资的作用,以及作为推动区域间贸易的催化剂,其本身的能量是不可小觑的。未来,这种影响在实质性内容的落实下还将更进一步。
推动中国东盟FTA升级
RCEP对中国—东盟自贸区(FTA)升级版也有着积极影响。若按规划蓝图RCEP谈判于今年年底完成,那么作为两者的参与者的中国,在与东盟进行自贸区升级版的谈判时就可以在RCEP通道上解决,从而省却大量的“弯路”。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李天国指出,RCEP的建成将进一步整合东盟各国经济资源,更加有效组织生产。同时,中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RCEP的建成也将深化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投资与贸易,推动互惠共赢。
事实上,目前参与协定签署的16个国家中,部分国家早已签订过双边贸易协定,但也有国家并未签订。同时,双边贸易协定的水平也不相同,如印度和东盟的自贸协定水平较低,部分成员国的经济诉求和进出口“松紧性”存在较大差异。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徐长文认为,如果未来RCEP能够达成,那么对于提升整个东亚地区贸易自由化水平及促进区域贸易便利化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李天国认为,RCEP本身旨在打破各种贸易壁垒,促进东盟国家之间的投资与贸易,这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目的是一致的,因而在推动通关检验等贸易便利化、“零关税”以及加速区域内贸易物流等方面都有积极影响。
RCEP在经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都拉近了东盟各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这与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有不少共通之处。
《南洋商报》就刊文《东盟与“一带一路”交接》指出,虽然中国所推行的“一带一路”和东盟在某些方面如部分制造行业形成竞争关系,但在很多方面仍能与东盟互补,如在物流业、产品检验检疫、海关认证等方面,东盟都在快速发展。
王受文表示,中国是RCEP坚定的支持者和推动者,如果协定能够达成,将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就业、相互投资等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该协定也与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完全契合。
徐长文指出,东盟各成员国发展层次不同,部分国家基础设施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这对贸易增长和平衡构成一定挑战。而中国物流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平台较为完善,在“一带一路”的带动下,未来这种不平衡将能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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