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06 11:30:34 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
为加强海域使用论证管理,提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确保项目用海审批的科学性,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交评审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提交材料
(一)2014年度提交评审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清单(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格式见附件1);
(二)2014年度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自查报告及自查问题清单(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格式见附件2和附件3);
(三)论证报告中的宗海图资料(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位置图和界址图为JPG格式,界址图中的界址点坐标按照用海单元整理成Excel格式);
(四)每一个论证报告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及论证合同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检查程序
(一)本次检查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资质单位应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咨询中心(纸质材料和光盘一并寄送);
(二)由咨询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清单与各省海洋管理部门上报的海域使用论证质量评估统计表进行核对,并对各资质单位的论证报告进行抽查,对全部的宗海图进行系统校验;
(三)检查结束后我局将通报检查结果,对论证报告出现严重问题的资质单位和个人及上报材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陈涛 010-6804616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悦城北侧大木仓胡同33号
邮 编:100860
附件:1. 2014年度提交评审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清单
2. 2014年度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自查报告编写大纲
3. 2014年度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自查问题清单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