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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企业厂房还在建 房管局就颁发11本房产证

  • 发布时间:2015-09-05 10:58: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追踪江西“早产”招商引资项目:主管领导回应操作不违法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之声关注了发生在江西省余干县的一起“早产”的房产证事件。先有房子,才能有房产证,这一点,众所周知。然而,早在江西诺曼特织造有限公司的厂房还在建设期间,余干县房管局就为该公司颁发了11本、面积达5万多平米的房产证。

  2013年,建筑商翁怀胜与诺曼特签订承包合同后发现,诺曼特资金出现问题。为了完成工程拿到款项,翁怀胜又为诺曼特公司作担保,从他人处借钱。2014年,项目彻底停工,翁怀胜与其他12家承包商3000多万元的保证金、材料款、工人工资等等,通通打了水漂。

  当初承建诺曼特公司部分厂房的13家建筑商认为,他们正是基于对这11本房产证的信任,才向诺曼特交纳了三千多万的保证金,并垫资承包了工程。所以,在这起"骗局"当中,余干县政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事实真的如此吗?

  江西诺曼特织造有限公司,是余干县2012年前后引进的重点招商项目,该项目落户黄金埠工业园区。2013年开工之初,当地媒体报道中称,该项目投资2.6亿元,项目竣工达标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0.6亿元以上,利税3500万元。但美好的愿望终究还是落了空。2013年9月8号,建筑商翁怀胜与诺曼特签订承包合同,负责为其建设部分厂房。翁怀胜说,其实在此之前,诺曼特的资金链就已经出问题了。

  翁怀胜:资金链断了嘛,拆东墙补西墙,给前面的建设单位付不了款,就利用我们后面进来的保证金,付一点点前面的。为什么后面有这11本房产证的事呢?这就是政府发现得早,看到他没钱,实在没办法,就给他办了11本房产证,没有通过任何验收。有5栋房子在哪里都没有,完全是凭空捏造出来的。

  翁怀胜说,按理说,即便这11本房产证之下,并没有一栋真正竣工的房子,但以此融资,也并不困难,毕竟,这也是政府部门颁发的法律证书。但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

  翁怀胜:陈自强就通过这11本房产证到外面到处去融资,连1毛的利息他都要。就是为了把我们拉进来,收我们的保证金。他就利用后来的承建商的保证金,又付前面的欠款,结果前面的人就起诉了,把土地证冻结了,我们想帮他融资,结果没土地证就失败了。

  翁怀胜认为,正是这11本违法颁发的房产证,以及余干县政府对诺曼特项目无原则地开绿灯,将他牢牢地套死。另一承建商张小强也持同样的观点。

  张小强:就是拆东墙补西墙。但是政府明知道他是这样做,还要给他办五万多平方米的房产证。我们是这样想,有房产证融资应该也融得到。所以说这一根线政府就跟陈自强是合起来骗我们这些工程队。

  为了证明这一点,承建商们提供了一些材料。一份余干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件显示:2013年1月18号,余干县政府办公室还专门就诺曼特公司这一项目发出通知,其中称,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该项目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所需手续。而余干县政府与诺曼特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中,也有这样的表述:项目建设的总基础面积达到3万平米或厂房封顶面积达到两万平米,县政府负责办好土地使用证给诺曼特。换句话说,就是“先上车再补票”。不过,当初主抓诺曼特项目、时任余干县副县长王爱国认为,为没有竣工验收、甚至根本不存在的厂房颁发房产证,以及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手续的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王爱国:当时他也是投资比较大的一个企业,占地面积也比较大。就考虑到让这个企业边开工建设边办一些相关的手续。应该讲在我们这些部门的帮助下可以那个的,这也是我们县里面许可的。应该讲不算违反法律吧。

  至于承建商们所指责的,县政府和诺曼特一起骗了承建商的钱,王爱国并不认可。

  王爱国:对于诺曼特这样一个招商引资企业,他原来还好的,后面随着建设的过程中另外一个项目套住以后资金周转不了。所以他们群众的反应好像讲政府帮着它骗钱,政府肯定不会做这种事是吧。

  记者:咱们在招商来之前有没有核查他的资产,看他有没有这个实力呀?

  王爱国:当时到那边去应该是核查。

  但王爱国并没有详述当初如何考察这家投资企业的实力。而承建商万承辉说,他掌握的一些内部材料表明,该项目投资人陈自强来余干投资之前,就在外地负债数千万元,且完全丧失偿还能力。

  承建商万承辉:当时这个招商引资,县里为了完成这个招商引资指标,促进招商引资,也不管你有钱没钱,有实力没实力,能进来他就完成指标了,造成了我们现在大大小小13个施工队把钱全部套进去了。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积极招商引资,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对于余干县政府来说,即便法律规定的手续可以补办,这些房产证名下的房产可以补建吗?更糟糕的是,诺曼特公司最终因为资金链断裂,项目彻底停工,企业负责人也被当地警方刑拘。江西诺曼特公司的这个摊子谁来收拾?又该怎么收拾?

  今年初,有媒体以“余干积极化解企业债务纠纷”为题,报道了余干县政府对诺曼特项目采取的善后措施。除了表示事发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之外,报道中还称,余干县警方调查发现,项目投资人陈自强有涉嫌抽逃资金的违法行为,诺曼特公司500万资金被转移到浙江萧山。警方对陈自强进行了刑事拘留。投资人被抓了,诺曼特项目怎么办?报道中称,余干县政府通过招商洽谈的方式,寻找有实力的投资商来接盘,盘活土地、厂房、办公楼等闲置资产。时任余干县政府副县长的王爱国说,现在,事情已经处理完了。

  王爱国:去年年前政府也帮助他们把原来陈自强的公司里面,不行啦,申请破产了。现在钱政府都已经给了他们了。以后的话申请破产房子他卖了,政府把这个钱也搞回来了。

  网上的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月、7月,诺曼特公司的土地和在建厂房,以4502万的起拍价,进行了两次公开拍卖。据承建商们讲,这两次均没有人接盘,最终以流拍告终。那么,承建商们拿到的款项,又是怎么来的呢?

  时任余干县政府副县长王爱国:这个拍卖因为他是厂房,那前提是要有到这里投资的人,通过第一次拍卖以后,他们那边不合适嘛,没人要嘛。他们那边留出来了还是很正常。

  记者:那他们的钱是从哪来的呢?

  王爱国:申请破产之前我们政府园区有个开发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政府帮着给了一部分钱,给他们先垫上,让他们都好过年。现在讲当时处理这个事情还是很积极的。

  记者:等于政府替企业兜了底了。

  王爱国:对,对,基本上是这个意思。

  王爱国说,在园区下属开发公司与承建商们自愿协商之下,最终,这些承建商都拿到了至少60%的款项。但对于“双方自愿”的说法,承建商们并不买账。

  承建商:都是他政府的人都这样说,现在政府买单了,能拿多少是多少,如果走正常程序,他宣布破产,法院把那个固定资产拍卖,如果有人接手的话你还多少能拿一点,没人接手的话就挂在那里。我们的民工一天到晚,我做了100块的工资你才给我60块,民工不同意,我给陈自强担保,政府给他60%,我们担保的人,他不会同意;我个人要赔他40%,这合理吗?你政府有什么权力来处理这份资产?

  如今,诺曼特项目荒废的厂房,成了附近群众纳凉的场所。一些脚手架,也被村民们捡回去烧火做饭。

  村民:这样的企业如果是盖起来了,风风火火来到这里,说一句难听的,我宁愿到这里面扫一下地也有生活,像这样的企业说白了,放到哪个地方都不要,这真不能这个样子,这浪费了我们镇上这么多资源。你想下我们,现在没有田地,他们这样搞放在这里。

  余干县这场因招商引资而起的闹剧该如何收场?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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