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融新政支持外贸
- 发布时间:2015-08-26 15:29:58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外汇管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强力支持内蒙古外贸事业发展。
深入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允许边境口岸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以运输单据替代报关单进行结算,实施边境贸易、市场采购交易外汇收支差别化管理,稳步推进重点银行和大中型企业贸易收支电子单证核验工作,积极推进跨境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
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加强对有订单、有效益的进出口企业的信贷支持。2015年,内蒙古外管局核定短期外债指标2.7亿美元,同比增长58.82%,已向6家中资企业核拨短债指标1.85亿美元,同比增长47.72%。
企业本外币资金池试点成效明显。蒙牛集团、鄂尔多斯控股集团、包头钢铁集团、伊泰集团、圣牧高科牧业有限公司、北重集团、博源控股集团等企业获批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集中管理境内203家公司和境外26家公司的外汇资金。
主动承接资本项目改革政策。允许试点企业净资产一倍借入外债,为自治区装备制造业产能输出提供政策支持。
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引导银行在政策范围内内,凭境内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截止5月底,受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358.22亿元;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68.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