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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调解书“失灵”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发布时间:2015-08-22 06:34:28  来源:长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富沛海)当消费者与卖家发生消费纠纷时,经常会出现商家拒不执行消协调解的情况,对此南关区消协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直接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而且不需任何费用。

  近日,记者从南关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消费纠纷,经南关区法院、工商南关分局、南关区消协共同研究,决定建立南关区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调解纠纷时,我们可以邀请南关区法院的司法人员到场,或者将调解现场设在法院,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时间和成本。”南关区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表示,经工商、消协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如南关区法院决定受理,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当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法院作出的决定,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南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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