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东镇:“四不”机制促“村官”廉洁自律
- 发布时间:2015-08-21 03:32:14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殷星孙兆向周应叶
今年以来,江苏省沭阳县湖东镇纪委在创建“廉洁示范村”活动中,把加强对“村官”的监督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易腐、不敢腐”的“四不”机制,促使“村官”约束行为、检点自己、廉洁自律。
抓教育预防,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湖东镇纪委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教育制度,以村“两委”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廉洁履职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在各村主干道、交通要道口、人流集中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醒目地方,采取散发画册、悬挂横幅、安装灯箱、树立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宣传党纪政策法规、廉洁典型人物和身边违纪案例等,在全镇各村大力营造廉洁氛围。
抓制度保障,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湖东镇纪委先后建立、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村“两委”干部参加组织活动纪律制度、公务活动接待规定等8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不断规范、强化村干部的履职行为,让村级组织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抓民主监督,构建“不易腐”的约束机制。湖东镇纪委充分发挥多渠道监督作用,加强对村干部履职行为的全方位监督。在各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提醒村“两委”主要领导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议事决策制”,并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督促村干部整改、完善;实行抽查制,由镇纪委组织有关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各村议事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级工程招投标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并追究有关村干部责任;推行廉洁承诺制,镇纪委与各村全体村干部签订《任内廉洁承诺书》,并在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上作出廉洁履职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抓检查考核,构建“不敢腐”的惩治机制。湖东镇纪委结合“廉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专门成立了由镇组织、财政、农经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考核小组,年底对全镇12个村落实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仔细认真检查考核。经考核评定为合格的,授予“廉洁示范村”牌匾,并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在全镇通报,并取消该村当年的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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