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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四轮驱动”力推适度规模经营

  • 发布时间:2015-08-20 09:21:43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农发办把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新时期工作着力重点,研究制定了《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平台、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抓手、以发展农业社会服务化为支撑、以简政放权和正向激励为动力”的“四轮驱动”新思路,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支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平台,夯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础

  集中连片规划,大规模整建制建设高标准农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现统一农机化作业、推广良种良法、生产管理以及产品销售创造条件。加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力度,为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可靠水源保证。积极推进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整合投入支农资金的试点,使其不仅成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载体,更要成为现代农业规模化种植、机械化耕作、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平台和生产车间。转变建管主体,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扶持力度,降低“准入门槛”和限制条件,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将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试点在全国推开,进一步提高资金扶持比例和投入规模,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增加自筹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发挥撬动作用,吸引金融社会资本多方投入。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开展利用金融社会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采取贷款贴息、贷补结合等方式,构建财政补助、银行贷款、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融资新机制,引导和带动国有农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筹集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据初步测算,相对于财政补助方式,这种撬动机制财政资金当年可带动金融资本投入15—20倍,同等财政资金投入可建设3倍左右高标准农田。

  坚持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激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活力

  打造产业集群,构建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体系。一方面,根据全国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布局,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发挥集成效应打造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另一方面,以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探索农民和合作社持股新机制,引导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一体化发展模式,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

  扩大扶持范围,实现对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一是进一步放宽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门槛,实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覆盖。二是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重点扶持其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发挥其对小规模农户的示范带动效应。三是对农民合作社,重点扶持其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服务,引导带领农户对接大市场。

  创新投入机制,探索农业规模化经营投融资新模式。一是进一步完善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扶持方式,将“后选项后贴息”调整为“先选项后贴息”方式,提升财政资金扶持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二是扩大产业化经营项目“先建后补”试点省份,探索财政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模式。三是在部分省份启动设立“股权投资基金”“股权引导基金”等项目试点,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共同扶持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坚持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构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服务体系

  以土地托管为核心,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各类合作组织的作用,支持其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种植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销”全程社会化服务。

  推动产业融合,建立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体系。试点支持基层供销社开展产销对接、农社对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仓储及冷链物流设施,向乡镇和农村延伸生产营销网络。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流通环节扶持力度,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功能的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健全运作机制,建立与规模化经营相适应的科技示范推广体系。重点开展两大合作。一是开展公私合作,重点支持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把科技推广与规模开发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开展院地合作,推动其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直接合作,实现供需对接、“研技推”有机融合的科技推广模式。

  坚持以简政放权和正向激励为动力,营造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良好政策环境

  推进简政放权,构建有利于改革创新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突出着力重点,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当前着力重点,推动业务领域改革创新。转变管理方式,在管理机制和政策上“松绑”,在扶持重点和业务领域上“瘦身”。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激发内在潜力和发展活力。

  实施正向激励,鼓励地方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点。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导向作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设试点。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资金分配因素,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向推进力度大、扶持机制优、建设成效好的区域倾斜,加大正向激励力度。

  监管服务并重,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全面支撑。改进监督检查机制。将前置性审批向过程监管和结果监督转变。推进绩效评价。把扶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点、撬动金融资本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等项目,作为绩效评价和工作考评重点,与资金分配挂钩,加大奖优罚劣力度。提升管理效能。加快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化建设步伐,全力打造“电子农发”,把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嵌入信息系统,为提升项目和资金效益提供技术支撑。

  (作者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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