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延续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8-14 16:30:52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的申请》(哈电重装〔2014〕98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申请,结合你公司持证期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开展情况,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延续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5)20号)(见附件1)。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附件:民用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5)20号)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8月1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