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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类公司 存在超范围经营

  • 发布时间:2015-08-07 06:36:39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车莉 通讯员陈澜)昨日,记者从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获悉,7至9月,我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对大张旗鼓开门店,大张旗鼓发传单、做广告,媒体点名关注的、群众实名举报的,重大案件追溯到的涉嫌非法集资对象,要重拳出击,坚决予以打击。

  今年3月19日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启动以来,我市按照部署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在3月、4月期间展开了全面扎实的风险排查工作,并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督导专班,重点对中心城区和重点领域进行了督导和督办。

  主管行业风险排查:

  财富管理类公司普遍打虚假广告

  按照“属地管理”和“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的原则,各部门采取分工协作的方式对全市非法集资风险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市发改委对我市20家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了专项年检和排查监测,市农委对全市3110家农民合作社进行了摸底排查,重点对全市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社的6家合作社及160余家市级以上示范社进行了排查,市科技局对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类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市房管局重点排查了房地产企业,均尚未发现非法集资重大嫌疑对象和非法集资情况。

  市经信委对全市180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和密切监测,除个别担保机构存在“短期借款”、资本金不充实或抽逃资本金等经营行为,尚未发现非法集资重大嫌疑对象。

  市工商局对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和非融资性担保、投资咨询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对企业涉网信息进行密切监测,发现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非融资性担保和投资咨询中介等网站,存在超范围经营及虚假宣传情况;一些理财、担保、投资咨询和财富管理类公司门店,存在超范围经营和虚假广告情况。

  中心城区现场督导:

  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31起

  据了解,中心城区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主要集中在投资理财、私募股权、网络借贷、投融资中介等领域,共排查相关公司700多家,已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31起,有的案件已查处。

  江汉区已侦破武汉融鑫弘烨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武汉怡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湖北中财时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非法集资案件3起,抓捕犯罪嫌疑人3人,另有广州景洲鸿陶瓷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禹州市维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武汉鑫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中基恒润财富管理中心等3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案正在办理。

  硚口区对武汉人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宝丰路分公司超权限经营进行了立案侦查。汉阳区在突击检查中发现广东玖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汉阳分公司存在高额回报的融资项目,但尚未造成严重影响,由区公安、工商执法部门给予警告等处罚。

  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非法集资是资本市场和民间借贷活跃发展催生的产物,具有隐蔽性强、波及面广、破坏力大等特点,容易伴生放高利贷、暴力收账、卷款潜逃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大势、社会稳定大局。下一步我市将重拳打击嚣张分子,对重大案件追溯到的涉嫌非法集资对象,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市区两级要开通专门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并对重要线索举报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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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下发投资风险提示公告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日前,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发出投资风险提示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切勿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的承诺,谨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公告称,近期我市投(融)资理财(管理、咨询)类公司快速发展,这类属于中介服务类企业的公司,既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也不具备对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能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

  但我市部分投(融)资理财(管理、咨询)类公司在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投(融)资信息服务的同时违规操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宣传、误导宣传、资金归集、资金代管等行为,有的甚至出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出资人利益,影响我市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记者车莉 通讯员陈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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