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需要明确不公平格式条款
- 发布时间:2015-08-05 08:30:58 来源:中国民航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现实中,“霸王条款”存在于各行各业。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需要明确各类不公平条款。一是零售商“买一送一”的“霸王条款”。零售商在促销时,以店规、店堂告示、销售凭单等形式限制法律赋予消费者享有的换货、退货的合法权益,减轻或者免除自身对商品应承担的责任,是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二是快递业的“霸王条款”。快件自交寄之日起的30日内,寄件人未提出送达异议的,视为已经安全、及时送达。该格式条款免除了快递经营者对自身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三是旅游业的“霸王条款”。在不减少景点数量的前提下,旅行社有权对行程进行调整。旅行社获取了可以随意变更合同约定旅游路线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