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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房产证当年加上孙女名 拆迁款孙女竟要分一半

  • 发布时间:2015-07-27 18:38:0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贾晓宁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年80多岁的李奶奶,和自己的孙女,因为房产产生了很大纠纷。李奶奶有4个儿子,多年前就跟小儿子一起生活,所以李奶奶多年前曾把自己名下唯一的房屋,过户到了儿子名下。房屋有100多个平方,地处鼓楼区不错的地段,房屋价值很高。但李奶奶的小儿子从小不学好,年过不惑更是染上赌瘾,嗜赌如命,李奶奶怕儿子把唯一的房屋拿去赌博抵押,就又把房屋过户了回来。但是考虑到房屋最终还要留给儿子,于是老人想了个办法,就把自己小儿子的女儿,也就是自己的孙女小王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

  今年年初,李奶奶的房屋要拆迁了,老人可以拿到160多万拆迁款。老人就想在鼓楼区附近再买一套120万的房屋,然后留点钱装修,剩下的40万元,给儿子留一半,给孙女小王一半。

  此时,小王已长大成人,结婚生子。按说奶奶分给自己20万,而且这个房屋奶奶去世了肯定还有自己一半,小王应该满足了。但让李奶奶万万没想到的是,小王找到拆迁办,以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为由,要强行拿走一半拆迁款,共计80万元左右。由于房产证上有小王的名字,且没有其它文件解释房屋所有权的分配,在法律上确实小王可以拿走这一半拆迁款。但如果她真这么做了,李奶奶剩下的拆迁款根本不够买房,李奶奶和小王的父亲就要面临无家可归的局面。李奶奶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直疼爱的孙女,会在这个时候让自己为难。

  宁海路司法所所长杨晓峰介入此事之后,首先详细了解了情况,然后又向律师请教。小王拿走一半拆迁款,在法律上看似没有漏洞,但杨所长注意到,多年之前,在老人把房产证上加上自己孙女之前,就跟儿子签署协议,这份协议的内容是这个房屋不管今后如何处置,要保证老人儿子也就是小王父亲的永久居住权。有了这个协议,那么从法律上讲,小王要解决自己的父亲,现在还包括自己奶奶居住的问题。经过多次调解,小王最终同意从自己的这一半拆迁款中拿出10万元留给老人。但是老人的购房款还是有很大缺口。

  杨所长觉得不够,于是又请来了小王夫妻俩促膝谈心。小王最终心动了,她跟杨所长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秘密。当年,由于小王父亲嗜赌如命,最终逼得小王的母亲跟父亲离婚。此后,小王的母亲无力买房,一直在外漂泊。小王为了给母亲晚年有个稳定的家,就准备给母亲买个房子居住。

  经过开导,小王最终答应,在保障自己给母亲购房款的前提下,奶奶购房款的缺口,都由自己出。 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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