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孩子名夫妻离婚怎么分
- 发布时间:2015-06-19 02:31:20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眼下,小小年纪就已经拥有自己的房产成为“小房主”,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一些父母出于种种考虑,将房屋产权落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然而这种做法会给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带来障碍。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在郑州打工的王大治和慧娟于2008年结婚,第二年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小倩。眼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王大治夫妻俩也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两人商量后以慧娟的名义在郑州市南阳路的一个小区里买了一套房子,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考虑到将来女儿在郑州的上学、就业等问题,夫妻俩把慧娟和小倩列为了房屋共有人。
然而,房贷压力使夫妻俩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2012年两人离婚,王大治搬了出去,慧娟和女儿继续居住在婚后购买的那套房屋里。
2014年11月,王大治将慧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自己对这套房屋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
经审理,法院认为,虽然涉案房屋登记名为慧娟和小倩,但该房屋属于婚后房产,应视为王大治、慧娟和小倩共同共有。婚生子女小倩作为房屋共有人,应占房产一半份额,另一半房产份额为王大治、慧娟共有。遂判决确认王大治对涉案房屋拥有四分之一的产权。
法官说法:在现实生活中,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有三个好处:回避将来将房屋转给子女时要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费用;回避以后可能开征的遗产税;提前把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将来子女结婚后房屋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从而保护子女财产权益。
但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也会产生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有严格限制。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子女的财产。因此,父母需要出卖或抵押该房产获得资金时,除非父母承诺将所获得的款项用于孩子的读书、治病等事项,并办理公证,否则登记机关是不给办理过户或抵押登记手续的。这对于父母而言,可谓买房容易卖房难了。其二,子女成人后,该房产就完全由子女掌控,父母无权再处分该房产。其三,以孩子的名义买房逃避债务并不可行。按照法律规定,家庭经营的债务,应当以家庭财产承担。而家庭共同财产并非仅指夫妻共同财产,以孩子名下的购买的房产同样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孩子名义的房产并不能起到逃避家庭债务的作用。其四,夫妻离婚时容易引发房产所有权纠纷。例如本案的涉案房屋,父亲只能获得四分之一的产权。因此,在决定是否使用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时,父母需要慎重考虑,谨慎从事。宋向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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