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建立硬约束机制
- 发布时间:2015-06-04 09:31:4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福建省日前出台了《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办法除明确评价对象、内容目标、指标标准和方法程序外,还着重建立了绩效评价硬约束机制。
根据规定,评价对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内容涵盖预期投入、预期效果、预期产出、受益人满意度等指标,其评价结果将成为政策制定、制度完善、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其中事前评价将作为该项目是否列入年度预算或支出项目库的依据,事中评价将作为项目进度款拨付及预算调整的依据,事后评价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达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好的,财政可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继续支持。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的,除通报,责令整改外,对整改不到位的,可进行项目调整或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支出。同时,那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还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