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之规定,凡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被我大队各中队依法扣留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驾驶人、所有人及管理人,自此公告发布起三个月内,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措施凭证及其它相关手续到扣留车辆的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2015年6月2日
老公签证出问题女子独自度蜜月 逗趣照片留念
暴雨中的婚礼:没有宾客,有你就好
PS天才与明星“合照”以假乱真
纽约出现“曼哈顿悬日”景观 民众扎堆目睹
上海一高校280名男生为全系唯一女生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