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联:为民企解读“减负60条”
- 发布时间:2015-05-25 13:29:4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减负60条”的政策中还提出了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力争基金总规模达到120亿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
为帮助民营企业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把握政策精髓,用足用好各项新政策,日前,山西省工商联举办晋商大讲堂,专门就山西省政府近期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简称‘减负60条’”,请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朱忠良教授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细致解读。近200名来自山西省内各地的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他们不仅认真听讲,甚至还做起了笔记。
朱忠良从此次“减负60条”政策出台的背景与意义讲起,详细阐述了“减负60条”政策的内涵。他指出,“减负60条”的政策涉及4个方面60条减负措施,60条减负措施中:涉企行政权力方面1条、涉企收费方面27条、政策支持方面15条、创优环境方面17条。实施后,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约501亿元,其中:减免各种费用约465亿元,政策补贴约36亿元。
在涉企行政权力方面,取消、下放、改为属地管理的省本级涉企行政权力事项262项,其中:取消29项,下放14项,改为属地管理219项。
涉企收费方面,主要包括取消、规范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减征、缓征各类涉企收费,预计减轻企业负担451亿元。
政策支持方面包括财政、社保、土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预计补贴企业36亿元。
创优环境方面包括转变职能、优化环境等措施,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4亿元。
朱忠良表示,减轻涉企收费是60条减负措施的重点,主要涉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占有使用国家资源应缴纳的价款或收益、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收费、企业自提自用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费、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等8个方面。这其中企业比较关注的措施有: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等4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标准降低20%执行、继续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缓缴2015年度资源价款、暂停提取2015年度煤炭开采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取消企业每年25万亩矿区绿化任务等。
此外,在降低企业用电、物流成本方面的措施主要有:取消用电企业停产或减产期间暂停或减容期限限制;对焦炭、金属矿石、钢铁及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石、矿物性建筑材料、水泥、粮食、化肥及农药、鲜活及其他等十类铁路运输货物,实行普惠运价;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行阶段性优惠,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12%,对使用ETC卡缴费的货运车辆优惠17%等。
值得注意的是,“减负60条”的政策中还提出了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力争基金总规模达到120亿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
一位来自山西长治市的民营企业代表表示,“减负60条”的政策对民营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消息,这是山西省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帮扶企业的决心,必将提振全省民营企业的信心,对于优化发展环境、扶持实体经济、激发企业活力、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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