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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变菜农偷渡被遣返

  • 发布时间:2015-05-22 07:32:31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张宇马志全

  以商务和旅游为名组织49名农民工到俄罗斯务工,从中获取高额中介费。日前,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郑海坤、程从甫、王思让三人7~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三被告提出上诉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一次偶遇,找到“生财之道”

  时年31岁的郑海坤是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他没有固定职业,平时主要依靠提供招工中介服务赚钱。他的同乡李某几年前在东北做生意时,结识了长期在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租地种植大棚蔬菜的蔡某。一次,李某在内蒙古老家招待远道而来的蔡某时,郑海坤应邀作陪,蔡某与郑海坤有了一面之缘。

  2014年春节过后,蔡某给郑海坤打电话,让他从国内介绍6名农民工到俄罗斯种植大棚蔬菜,费用好商量,郑海坤爽快地答应了。同蔡某一样在俄罗斯种植大棚蔬菜的王某夫妇得知郑海坤能提供劳务中介,便也请郑海坤帮助招工,并许诺每招来一人付给其报酬5000元。郑海坤觉得这是个挣钱的好机会,便在朋友圈中广泛发布到国外高薪务工的信息。

  一次宣传,踏上异国他乡程从甫是河南省西峡县人,他从朋友处偶然得知郑海坤需要大棚蔬菜种植工人,便主动与郑海坤取得联系。郑海坤提出希望他从农村多介绍些务工人员,每人5000元介绍费不会少。程从甫说,郑海坤最好亲自来西峡县一趟,农民工才会相信。

  不久,郑海坤应邀从内蒙古驱车赶到西峡,在程从甫的表弟王思让家里,郑海坤见到了十几个有意愿到国外务工的村民,便向村民们详细介绍了去俄罗斯种植大棚蔬菜的具体工作及工资待遇。为增加可信度,程从甫、王思让声称曾经自己去俄罗斯打过工,工作轻松、薪资高、无风险。消息经村民们相互传开后,相继有西峡县和内乡县的49名农民工表示愿意去俄罗斯务工。

  很快,程、王二人组织这49人以商务和旅游为由申办了护照,并将护照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办理了签证。远在俄罗斯的蔡某将其中6名工人的第一个月工资、办理护照签证费、路费及每人5000元的中介费近7万元如数付给郑海坤。

  2014年3月28日至4月9日,程从甫、王思让分两批将吴某等49名务工人员从西峡县城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又经满洲里市口岸出境到达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4月12日,在俄罗斯的王某夫妇将其中43位务工人员的路费、中介费等,通过转账方式付给程从甫,共计137600元。程从甫为感谢郑海坤提供的挣钱机会,将其中的4万余元转给了郑海坤。

  一次遣返,“发财梦”终成泡影

  在俄罗斯,王思让以签证到期后还得用护照办签证为由,将务工人员的护照收走。很快,务工人员发现实际工资待遇与程、王二人在国内说的有出入,便拒绝工作,却遭到王某雇人恐吓。为维护自身权益,务工人员联合起来到大街上游行,很快被当地移民局带走。

  2014年4月20日,吴某等31名务工人员被俄罗斯移民局以非法务工每人处罚410元后,遣送回国。4月23日,吴某等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解救其他农民工回国。西峡县检察院闻讯立即指导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固定大量证据,以保证此案快立、快捕、快诉、快结。郑海坤、程从甫、王思让三人经网上追逃先后被抓获。其他滞留国外人员,分批次被全部遣返。

  公诉机关认为,郑海坤、程从甫、王思让以组织他人旅游和商务为名办理护照及签证,而实际上是到俄罗斯务工,从中获得高额中介费,其行为违犯了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今年1月12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对该3人分别判处8年、7年6个月、7年的有期徒刑,分别处罚金2万元、1.5万元、1万元。一审判决后,3被告人均提出上诉。近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作者单位: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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