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鬼”为何屡禁不绝?
- 发布时间:2015-04-15 02:31:18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一家之言
最重要的原因是,银行系统内监管缺乏外部推力,无法摆脱“老子”监管“儿子”的“窠臼”,使管理人员碍于情面,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多以“内部消化”为主。
银行存款“被盗”案近期频发,1月酒鬼酒、泸州老窖数亿元银行存款“失踪”余波未平,1月底杭州联合银行42名储户又被盗9500余万元,而据媒体昨日报道,武汉银行系统连续7年、近5亿存款丢失案近期开审,再次将银行存款安全推上了风口浪尖。
综观银行系列存款“失踪”案,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存款被盗案背后,都闪现着银行“内鬼”身影,他们与犯罪分子里应外合,通过伪造金融票证、私刻存款单位银行预留印鉴、假扮银行工作人员等非法手段轻松盗走存款。且银行“内鬼”在其中充当极不光彩角色;如果没有银行“内鬼”提供作案“绿色通道”,即使再高明的犯罪分子也无法实施犯罪预谋,银行存款也不会“不翼而飞”。
银行“内鬼”屡禁不绝,根源在哪?是银行内控机制严重缺失、还是平时没有开展相应监管?应该说,银行各项内控机制相当健全,且各种形式稽核和检查并不少见。那么为何还是阻挡不了“内鬼”疯狂进攻?
最重要的原因是,银行系统内监管缺乏外部推力,无法摆脱“老子”监管“儿子”的“窠臼”,使管理人员碍于情面,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多以“内部消化”为主。甚至部分中高管为了不给自己业绩“抹黑”,对一些员工犯罪苗头或倾向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方式,大大降低了违法犯罪成本,对银行员工违法犯罪缺乏震慑力。如武汉建设银行江岸支行已发现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但支行负责人并未报警。
此外,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存在问题,监管履责多倾向银行风险和高管操守监管,对商业银行安全防范关注不够,尤其商业银行发生客户资金失盗案件,对高管追责不到位。而银行存款利率管制与社会融资之间形成巨大价格差异,在社会金融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情况下,加之银行之间存款竞争激烈,甚至靠拼关系、拼回扣等恶性金融竞争,为银行“内鬼”犯罪提供了先决条件。
因而,想要遏制银行“内鬼”作案高发势头,除继续加强银行内部系统监管和监管部门监管之外,应引进外部监管力量,即打破银行现有垂直管理现状,实行地方审计、纪检部门监管与银行上级行双重监管相结合方式,并完善社会立体监管体系,聘请社会监管员,把银行一切经营行为置于全社会公开监督之下,让银行经营全过程“阳光化”,营造健康、良性、有序的金融竞争环境,铲除银行“内鬼”滋生土壤。
从制度上来看,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也能够减少不透明议价空间,破除社会融资与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双轨制,消除利益寻租空间,使银行以“贴息”、“佣金”等形式开展的不正当存款竞争行为寿终正寝。
□莫开伟(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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