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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保养维权成热点

  • 发布时间:2015-03-11 01:29:21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对车辆进行维修养护时,对方都应该出具票据,这对车主来说,既是一个消费凭证,也是纠纷发生时的证据之一,所以建议车主在维修车辆时还是应该索要相关票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某汽车修理厂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后将被打破。

  《意见》要求汽车生产及其授权销售、维修企业不得限制、干预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企业和维修服务,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要求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所有维修企业平等享有获取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权利。《意见》不仅使车主可以自由选择车辆维修单位,更打破了配件渠道的垄断。

  购车对每个车主和准车主来说,都算是一件高兴的事儿——买车前总是要看了又看心仪的汽车,算了又算性价比高不高、是不是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甚至细心的人还会提前考查好做保养的4S店口碑如何、价格如何,因为不少汽车品牌销售商都规定,在质保期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那么对不起,你的车辆出现问题将影响销售商对汽车“三包”规定的执行。然而,原本应该品质与服务都更好的4S店,在车主中口碑好的并不多,在4S店修车,价格贵、零配件垄断、信息不透明……但介于销售商关于质保的规定,车主不得不选择4S店来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这些都令自掏腰包对车辆进行维修养护的车主们感到无可奈何。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汽车售后维修中如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已成为不少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问题。对此,记者实地走访了我市部分车主、汽车维修点和质监等有关部门,对消费者这个关注点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梳理。

  案例:明知不划算却不得不选择4S店维修保养

  “去年我的车刚刚跑满30000公里,我就决定不在4S店维修了,朋友介绍了一家汽车修理厂,现在车辆已经跑了40000公里,对于这家熟悉的修理厂,其服务与价格都让我满意。”去年6月,刚刚过了销售商对汽车质保的期限,张先生就“迫不及待”地更换了车辆维护保养的场所,为什么?用张先生的话来说:“4S店实在进不起了”。原来,张先生的汽车是价格在10万元的合资品牌,他一直是每5000公里进店保养一次,一开始花费并不算太高,查查四油一液,不够了就添点,每次费用也就是七八百元左右,可车辆一过15000公里,到4S店保养时,费用就高了起来,在四油一液的基础上,发动机检查、换火花塞、换刹车片,每次光是人工费就让张先生“压力山大”,而又不敢不按4S店要求去换汽车的各种零件——不为别的,全是为了安全考虑。于是,两万公里的时候,张先生按要求换了刹车片和火花塞,出于对4S店的信任,这些保养的票据他都没有长时间的保留。

  等到35000公里的时候,张先生本来还是要从4S店去保养车辆的,但4S店1500元的保守估价让他咋舌,要知道,这还是其他零件不需要更换的情况下需要的花费。于是,在朋友介绍下,他来到了朋友熟悉的汽车修理厂,对车辆检查了一番的师傅对他说,火花塞需要换,机油也需要全换,听到火花塞需要更换,张先生很诧异,要知道火花塞换了时间并不长,可维修师傅却回答说火花塞从未更换过,行内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听到这儿,张先生很气愤,可无奈4S店当时的单据早已找不到,就是想投诉也没有了证据,只得咽下这口气。车辆收拾停当后,花费也只有相当于4S店的三分之二,对此维修店老板告诉他:“4S店各项成本都很高,所以工时费和零件费用相对较高,这也是修理厂在价格上存在优势的原因之一。”

  近日,在记者的走访中,与张先生情况相同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很多车主,虽然明知道价格高,但因为厂家规定汽车在质保期内必须在授权经销商那里维修保养,否则不享受质保,而不得不去4S店维修保养。再加上原厂配件一般只能在4S店买到,更让4S店不愁客户。

  新规出台:汽车维修配件不再被4S店垄断

  不过,这样的售后服务垄断局面,在保监会与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后将被打破。

  《意见》要求汽车生产及其授权销售、维修企业不得限制、干预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企业和维修服务,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要求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所有维修企业平等享有获取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权利。《意见》不仅使车主可以自由选择车辆维修单位,更打破了配件渠道的垄断。

  同时,《意见》破除了维修配件渠道垄断,促进汽车维修配件供应渠道开放和多渠道流通: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标的独立售后配件;允许授权配件经销企业、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或终端用户转售原厂配件,推动建立高品质维修配件社会化流通网络。要求保障所有维修企业、车主享有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汽车的权利,促进汽车维修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的自主消费选择权。

  建议:无论何时何地消费都应索要相关票证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对车辆进行维修养护时,对方都应该出具票据,这对车主来说,既是一个消费凭证,也是纠纷发生时的证据之一,所以建议车主在维修车辆时还是应该索要相关票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某汽车修理厂一位姓赵的负责人如是说。

  “近几年,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再到《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其实都是在不断地加强着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明确了销售商、修理商、制造商以及消费者之间的责任关系,在汽车消费日益普及的今天无疑是消费者的福音。”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已有不少规定利于消费者在汽车消费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仍建议消费者在汽车消费时要保持理性,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或条款,在发生纠纷时要及时取证,让自己在维权时处于主动地位。 记者蒋凌实习生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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