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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宽带选择权?

  • 发布时间:2015-03-11 01:29:20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目前,有数据显示,甘肃省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289万户,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利用网络办公、购物、看视频等已经成为常态,然而,近年来社区宽带垄断等问题却屡屡被消费者诟病,不少消费者在装宽带时,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小区里只有一家电信业务运营商,无论是否满意,都别无选择。时至“3·15”,记者也就兰州小区宽带垄断情况进行了相关调查,却发现宽带垄断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老式小区饱受“宽带垄断”之苦

  家住西站建兰路田园小区的侯先生入住该小区已十年了,他告诉记者,自己从入住小区以来一直都办理的是铁通宽带,“我是个80后青年,以网络谋生。这宽带根本达不到我的需要。电信行业的发展如今早已突飞猛进,可我家的宽带连正常上网都费事,更别说享受网络电视了。”两年前,他曾想换家运营商,就打电话咨询电信宽带办理事宜,但客服人员却告知他该小区是被铁通垄断的,电信的网线拉不进来,自己不得不硬着头皮续缴了一年。“得知国家下文件打击小区宽带垄断,以为自己迎来了春天”,可当他把电话打到电信的时候又被拒绝,理由是小区内没有电信的基站,无法办理。

  无独有偶,同样的问题也困扰着家住西固区福利西路中鹏佳园的李女士。她表示,自己2009年准备拉宽带而向各个电信运营商进行咨询时就被客服告知自己的小区只能拉电信的宽带,而通过了解她也得知,同级别的包月服务,甘肃电信宽带收费要远高于其他运营商的收费,虽然甘肃电信宽带都有各种优惠套餐,但优惠也仅限于电信的手机和座机。

  “我家里没有人用电信手机,送的话费还得开通他们的号”,李女士不满的说,“无论怎样,这就是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真不知道这种宽带行业里一人垄断一片区域互不干涉的潜规则什么时候到头?”

  记者调查发现,只由一家电信运营商垄断小区宽带业务的现象,在兰州非常普遍,其背后隐匿着复杂的利益关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直言不讳:“独家布线,是电信运营商和小区开发商之间多年的合作模式了,大家都在这么做。”

  据几位房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透露,电信运营商通过各种手段垄断小区宽带资源,早已是公开的潜规则。

  所谓的潜规则,就是住宅小区新建时,开发商要有一次“竞标会”,多家电信运营商会就小区宽带线路敷设工程竞标,之后,会有一家电信运营商拿到该小区的宽带线路敷设工程。等小区建好之后,出资的电信运营商自然要独家经营,而物业公司也对这种行为默许。之后其他运营商即使接到该小区住户的订单,也是用种种理由回绝。

  新式小区又现垄断新招

  不仅老式小区的住户饱受宽带垄断之苦,兰州部分新式小区的住户们同样无法享受宽带入网的自由选择权,刚刚住进兰州安宁区新建小区银滩雅苑不久的张先生就为此非常恼火。

  “小区业主无法自主去各大运营商处办理业务,所有业务只能通过一家公司办理。”他不满的说道,本想选择电信宽带的他虽多次联系甘肃电信到小区对接宽带事宜,但均被物业无理由强硬拒绝。据张先生透露说,开发商是在建房时将小区的布线及设备安装出售给了这家公司,所有设备和线路都是由这家公司负责,然后这家公司又从三大运营商处购买,转售给业主。

  就此,记者也采访了银滩雅苑远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其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开发商与投资公司签的协议,物业只是代收费。记者又致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他回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小区宽带必须由投资方运营,因为只是租用的电信运营商的线路,所以并不需要去营业厅交费。而开发商相关人员,则早已撤出楼盘。

  宽带入户线被称为“最后一公里”,根据国家规定,一般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但目前现实中更多的做法是,为转嫁小区通信设施建设费用,开发商会邀请一家网络运营商投资建设,按照目前网络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网的运营商就成了单一运营商。

  据某运营商一位通信客服经理透露,二三级运营商中一部分是由开发商和物业组成,其垄断若干楼盘,再向大的运营商租用网络宽带,“但租用方获得宽带资源后如何开展业务则不受运营商限制,而国家也没有相关业务的规划标准。”

  面对垄断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2013年4月1日起实施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规定,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

  但进一步落地执行规范仍然需要时间。“网络运营商、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等各方的利益博弈,往往造成小区宽带垄断,恶性竞争、排他性竞争不断,而最终用户选择权被剥夺。”有业内人士这样表示,下一步应进一步明确小区通信设施由开发商自己承担,不能允许开发商转嫁小区通信设施建设费用。

  甘肃鑫正大律师事务所钟晶律师向记者表示,开发商与运营商签订的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业主的自由选择权,而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配套电信设施应属于业主共用设施的一种,是开发商建设小区楼盘时,必须建设的满足建筑物专有部分功能需求的配套设施之一,应该归业主共用。因此小区业主拥有对电信配套设施的共有权及共同管理权。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物业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工商等相关部门投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业主在购房前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前期了解,及时了解宽带运营相关情况;同时,业主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及时和物业协商,要求更换或者增加宽带运营商。破解垄断何时有解?

  近日工信部也传来利好消息,继虚拟运营商牌照发布之后,宽带运营商牌照近期正式发布。根据工信部去年公布的《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方案》,从3月1日起,除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之外,民间资本可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宽带运营商将会实现“扩军”。

  对于接入网开放,尽管专家学者都认为是好事,但一位长期在一线领域管理宽带业务的本地运营商管理层人员这样对记者说,如果《电信法》依然不落地,监管机构依然不统一,则立法和执法依然没有跟上。

  据该高管透露,接入网是目前管理最乱、最难的区域,“我们不少员工居住的小区,要使用自己公司的服务,都变得不可能。”该人士表示,一旦突然开放,而立法工作和执法水平没有跟上,各地通信业管理部门面对的就不是几家或几十家接入网运营商的问题,而很可能演变成一个小区、一个楼盘一家运营商,他们需要面对数千家打着“接入网运营商”旗帜的物管公司。“这样,小区垄断就会被强化,而不是削弱了。”

  □记者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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