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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举证缘何这般难?

  • 发布时间:2015-03-11 01:29:20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首先要看食品经销商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及所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其次,要看包装有无破损或外漏;密闭性金属包装是否有受胀起鼓现象;包装装潢的文字、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是否有仿冒知名品牌包装装潢问题;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检验检疫证明等。第三要看食品是否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有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涂改、伪造生产、保质期限等问题。最后要看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注有卫生批准文号、生产批准文号、食品标签认可编号等资质批准文号。

  民以食为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食品安全的相关话题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连日来,记者走访社区居民、企业、消协组织、监管部门,再议食品安全,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展开热议。

  记者走访调查中发现,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的热情很高,然而当自己在食品消费中遭遇侵权时,却很少有消费者能主动维护自身利益。特别是面对举证难、索赔难、鉴定难等一系列问题,不少消费者最终选择了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在食品消费中,消费者面临的普遍性难题有哪些?又该如何学会保护“证据”,维护好自身权益?当遭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怎样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何看懂食品标签、在食品消费时有哪些误区?

  案例一:餐后呕吐拉肚子难追餐馆责任

  “我平日里的工作就与食品安全有关,可自己的孩子吃坏了,才发现要维权其实很难。”在我市某行政单位工作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冬天,家人带着6岁的儿子去榆中玩,在榆中一家山庄吃了饭。用餐后几个小时,小孩出现了呕吐、腹泻等症状,送到医院治疗。由于张女士工作忙,孩子一直由父亲在照料。

  张女士回忆说:“等我去医院看到孩子的情况时,小孩的不良症状已经减轻了。这种症状是非常典型的肠道细菌感染,应该是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引起的。可家人当时并没有采集孩子的呕吐物、排泄物,缺乏确凿的证据说明是餐馆的饭菜有问题,不能追究餐馆的责任。”

  张女士遇到的问题,非常典型。按照“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想要维护自身权益投诉商家,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都面临着举证难的尴尬。“谁去外出就餐,还带着准备留样的小瓶子?”在街头随机采访中,市民王明华直言,很多时候,买到假冒的食品、问题食品,心中很质疑,可是普通消费者很少有专业知识与能力,也缺乏专业的部门给予指导和帮助,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放弃维护合法权益。

  案例二:食品中吃出异物商家不承认

  火腿肠里吃出玻璃渣、牛肉面里吃出头发丝,面包里吃出小虫子……遭遇到食品中的异物,消费者大都非常气愤,想要找商家讨个说法。可很多时候,这样的愿望并不能实现。

  今年春节前,为了图方便,陈女士从单位食堂购买了几份独立包装的八宝饭、梅菜扣肉带回家。大年初一早上,她热了一份八宝饭,谁知在食用时却发现里面竟然混有一截刷锅的铁丝,顿时没了食欲。上班后,陈女士找到食堂负责人反映此事,可老板认为事过境迁,没有办法证明陈女士说的是否属实。陈女士只好作罢,“不仅没有赔偿,连句道歉的话都听不到。”

  “如果消费者在事发后能够找到除家人外的旁证,证明铁丝是出自八宝饭的,然后带着八宝饭和购物小票等可以证明事实的证据,便可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但大多消费者买少量的食品并不会索要购物小票和相关证据,所以很难索赔。”记者从消协部门了解到,在一些食品消费中,不开包装不知道质量问题,而打开包装后又面临证据难以保全的尴尬。在帮助消费者维权的众多案例中,食品安全维权普遍体现出举证难、鉴定难和索赔难等共性问题。食品是容易变质的特殊物品,对不具有专业知识的普通消费者,除非是当场消费发现变质的,其他情况要取证证明其不合格比较困难,取证难造成了维权难。

  建议:设立食品检测公益平台畅通维权指导渠道

  伴随着举证难的问题,鉴定难的问题同样突出。遇到消费纠纷,不少消费者想通过食品检测举证,可又不堪重负。

  近年来,食品监管部门将大力气下在源头管理上,但食品安全检测的力度相对比较薄弱。消费者在市场上买了有疑问的食品,真要想进行维权,绝大多数最后都放弃了。“不是大家意识不强,而是维权太麻烦。很多时候,消费者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去鉴定,需要哪些准备。”消协部门工作人员坦言,曾有消费者买了一瓶进口红酒,怀疑自己被骗买到了假酒,觉得口味有问题。可要证明酒的质量有问题,就必须拿到国家权威鉴定部门的鉴定证书。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要另外再购买4瓶同一批次的红酒,并要支付鉴定费用。不论是维权成本,还是花费的时间、精力,都大大超出了消费者能承受的界限。

  采访中,有专家建议,政府主导的食品检测以外,还需要发动市民积极维权,扩大社会监督。地方政府可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公益平台,畅通维权指导渠道。考虑到消费者自发去进行食品检测维权,成本高昂,几乎没有顺畅渠道,政府可设立一个专项的食品公益检测基金。这样可以鼓励更多民众参与到食品安全进行监督,也让生产商对食品安全引起重视。

  提醒:购买食品安全意识要放“第一”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食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购买食品时要细致挑选。

  首先要看食品经销商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所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其次,要看包装有无破损或外漏;密闭性金属包装是否有受胀起鼓现象;包装装潢的文字、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是否有仿冒知名品牌包装装潢问题;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检验检疫证明等。第三要看食品是否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有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涂改、伪造生产、保质期限等问题。最后要看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注有卫生批准文号、生产批准文号、食品标签认可编号等资质批准文号。

  需要提醒消费者关注的是:在购买食品时,还要做到“六个不要”。一不要购买添加剂超标的食品。谨防“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添加剂超标,如外表有潮润、发粘、发霉以及过白、过红、变绿、变黑等非正常颜色的食品,不要购买。二不要购买杂质污染食品。注意食品中是否掺入表面类似物质或低档物质冒充正常食品,是否混入砂粒、发丝等杂物;散装销售的没有防蝇、防尘设施的食品、熟肉制品、凉拌食品,以及售货员未按卫生要求配戴手套、口罩等销售的食品,极易受细菌污染,应慎重购买。三不要购买味道异常的食品。食品出现氨水味、酸臭味、霉味或其它异常味道,很可能已超过保质期或已经过“翻新”改装,不要购买。四不要购买份量不足的食品。防止称重的食品缺斤少两、掺入水分或以包装物等其他成分充重;定型包装的食品应验证标注重量与实际重量是否一致。五不要购买价格偏低的食品。购买食品要尽量选择合法正规、信誉较好的经销商和信誉较好的食品品牌;同品牌、同规格、同重量价格明显偏低的要慎重购买。六不要忘记索要购物凭证。购买食品尤其是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一定要索取并保留好发票或收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举证。 记者陈玮实习生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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