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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2015年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8%

  • 发布时间:2015-07-15 10:13:03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李春晖

  中国网财经7月15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2015年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8%(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比5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从环比看,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64%。1-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

  分三大门类看,6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制造业增长7.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1%。

  分经济类型看,6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集体企业增长3.2%,股份制企业增长7.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4.5%。

  分行业看,6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9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7.2%,纺织业增长8.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9.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7.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6.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1.7%,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4.0%,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4.9%,汽车制造业增长7.9%,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8.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7.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9.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4%。

  分地区看,6月份,东部地区增加值同比增长7.3%,中部地区增长7.8%,西部地区增长8.4%,东北地区下降0.4%。

  分产品看,6月份,565种产品中有303种产品同比增长。其中,钢材9843万吨,同比增长1.3%;水泥21776万吨,下降5.8%;十种有色金属454万吨,增长13.2%;乙烯143万吨,增长4.2%;汽车194.9万辆,增长0.7%;轿车92.5万辆,下降11.4%;发电量4745亿千瓦时,增长0.5%;原油加工量4335万吨,增长3.3%。

  6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0%,比上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0267亿元,同比名义下降2.8%。

  2015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

  

  

6

  

1-6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6.8

  

  

6.3

  

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2.7

  

  

3.2

  

制造业

  

  

7.7

  

  

7.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1

  

  

2.2

  

分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2.2

  

  

1.9

  

集体企业

  

  

3.2

  

  

2.0

  

股份制企业

  

  

7.8

  

  

7.5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5

  

  

3.8

  

主要行业增加值

  

  

 

  

  

 

  

农副食品加工业

  

  

7.2

  

  

4.9

  

食品制造业

  

  

7.9

  

  

6.8

  

纺织业

  

  

8.1

  

  

7.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5

  

  

9.6

  

医药制造业

  

  

8.5

  

  

10.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4

  

  

8.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0

  

  

6.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6

  

  

5.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7

  

  

10.5

  

金属制品业

  

  

8.4

  

  

8.3

  

通用设备制造业

  

  

4.0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4.9

  

  

2.7

  

汽车制造业

  

  

7.9

  

  

6.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8.0

  

  

9.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9

  

  

7.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2

  

  

10.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

  

  

1.2

  

主要产品产量

  

  

 

  

  

 

  

(亿米)

  

64

  

2.2

  

334

  

3.6

  

硫酸(折100%) (万吨)

  

759

  

4.7

  

4393

  

5.5

  

烧碱(折100%) (万吨)

  

254

  

-3.8

  

1520

  

-1.9

  

乙烯 (万吨)

  

143

  

4.2

  

845

  

2.3

  

化学纤维 (万吨)

  

420

  

11.6

  

2307

  

11.7

  

水泥 (万吨)

  

21776

  

-5.8

  

107714

  

-5.3

  

平板玻璃 (万重量箱)

  

6736

  

-4.5

  

39778

  

-4.2

  

生铁 (万吨)

  

5904

  

-2.1

  

35694

  

-2.3

  

粗钢 (万吨)

  

6895

  

-0.8

  

40997

  

-1.3

  

钢材 (万吨)

  

9843

  

1.3

  

55882

  

2.0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454

  

13.2

  

2526

  

9.3

  

氧化铝 (万吨)

  

481

  

10.8

  

2822

  

13.1

  

金属切削机床 (万台)

  

7

  

-10.7

  

39

  

-4.9

  

汽车 (万辆)

  

194.9

  

0.7

  

1229.6

  

2.0

  

轿车 (万辆)

  

92.5

  

-11.4

  

595.5

  

-6.5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万千瓦)

  

1166

  

2.9

  

6511

  

-4.8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2702

  

-12.8

  

14503

  

-11.7

  

移动通信手持机 (万台)

  

13901

  

-5.8

  

76179

  

-4.5

  

集成电路 (亿块)

  

96

  

7.6

  

509

  

9.2

  

原煤(万吨)

  

32672

  

-4.9

  

178904

  

-5.8

  

焦炭(万吨)

  

3838

  

-6.9

  

22638

  

-3.4

  

发电量(亿千瓦时)

  

4745

  

0.5

  

27091

  

0.6

  

火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3363

  

-5.8

  

20879

  

-3.2

  

水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1028

  

16.4

  

4234

  

13.3

  

原油加工量(万吨)

  

4335

  

3.3

  

25776

  

4.8

  

天然原油(万吨)

  

1812

  

3.2

  

10603

  

2.1

  

天然气(亿立方米)

  

99

  

4.9

  

630

  

2.5

  

产品销售率(%)

  

97.0

  

-0.6(百分点)

  

97.3

  

-0.1 (百分点)

  

出口交货值(亿元)

  

10267

  

-2.8

  

55707

  

-0.4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5年6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4

  

6

  

0.55

  

7

  

0.64

  

8

  

0.18

  

9

  

0.84

  

10

  

0.46

  

11

  

0.46

  

12

  

0.70

  

2015

  

1

  

0.48

  

2

  

0.46

  

3

  

0.31

  

4

  

0.62

  

5

  

0.54

  

6

  

0.64

  

  7、日均产量修订

  根据十种有色金属、汽车、轿车产量历史数据的修订结果,分别对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十种有色金属、汽车、轿车的日均产量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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