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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户籍改革加速出台 17省区已推出方案

  • 发布时间:2015-06-12 10:33:1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少雷

“地方版”户籍改革加速出台 17省区已推出方案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文件在当月月底的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一个月后发布。一年时间过去,全国已有17个省区出台了省级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这些省级的户籍制度怎么改?有什么共同特点?未来走势如何?

  城市类型不同,政策不同

  截至目前,已经公布省级户改方案的,是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安徽、山东、新疆、江苏、江西、广西、山西、陕西、吉林、福建、贵州、青海和四川。梳理这些省份的户改方案,我们发现,不同类型的城市,其改革措施也各有不同。

  以省会城市为例,多省份的省会出台了“积分落户”制度。如陕西西安,就以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参加社保和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设置落户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家属,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黑龙江哈尔滨市,则采取“双轨制”,在人口承载力较大的4个主城区设立积分制度,其他地区则放宽落户条件;福建福州市,也将在6月30日之前确立积分落户制度。

  对于规模相对较小的城市,大部分的省区已放开落户政策。比如河北,像沧州、衡水等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地市以及全省的县城、建制镇,则全面放开落户政策;类似的政策也在安徽落地,只不过城市规模被具体细化为100万以下、100万至300万、300万至500万和500万以上几个层次,采取松紧不同的政策。

  而已经出台户改意见的省份,其共同的特点,就是取消了农业和非农户口的性质区分,几乎所有的省份都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流动人口可以根据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保等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社保、教育等权利。

  吸引高级人才落户

  此次户籍改革的另一大特点,则是进一步放宽了对人才流动和落户的限制,以鼓励外来人才发挥更大的作用。

  例如,江苏南京就专门出台了《南京市人才落户工作的实施意见》。据此规定,应届生可不必担心毕业后户籍保留的年限,户口可以长期保留在当地的人才就业中心,而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只要找到工作就能落户。除此之外,部分高级人才还能解决全家落户的问题。

  在山东,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可以享受“来去自由”的政策,可在城乡间自由流动,而不必担心户口的落地问题;凡属引进并取得《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的人才,到山东工作而不在山东落户的,则发放《山东省外来人才居住证》,凭证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未来放开是趋势

  梳理已经发布省级户改方案的17个省区,可以发现,这些省区大多数属于经济上不算发达、人口输出比较大的省区,其城镇化率也相对较低。不过,根据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北京、上海、重庆、广东、内蒙古等地也明确了今年将出台户籍改革文件,或实行及健全居住证制度等;在没有公布省级改革措施的地区,一些市级方案也已出台。

  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南开大学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关信平表示,根据国务院的意见,总体来说,未来户籍改革的走势是放开、取消城乡户口差异,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克服种种困难。

  “各地情况不完全一致,需要根据本地情况设置当地放开方式和时间表。 就目前来看,户籍改革的最大困难,是城镇化过程所带来的矛盾性的问题。比如,公共资源很大程度上都集中于大城市,工作机会好,收入也高。但是一窝蜂地去大城市,就会超过承载能力。这并不能完全靠市场机制来调节,时间长了也会造成很多矛盾。所以,根本的出路还是发展经济,使中小城市也能具有就业、创业的机会,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只有这样,户籍改革才能配套完成。”关信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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