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要让群众有获得感
- 发布时间:2015-06-10 03:31:52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施维
衡量一项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就是要让老百姓有获得感,尤其是对于户籍制度这样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改革。这是群众的期盼,也是时代的要求,我们期待户籍制度改革能在中国改革发展历程中树立一个闪光的坐标。
2015年是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众多改革措施纷纷出台落地。其中,涉及人群最广的、和普通老百姓关联度最大的当属户籍制度改革。
自去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后,“地方版”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陆续出台。据有关媒体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等16个省份正式公布了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这些地区改革意见均明确了本地区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的政策,并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
如此迅速且密集节奏的改革步伐,确实让人深深感受到了改革的迫在眉睫以及从上到下推动改革的决心。户籍制度,作为一项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诞生的制度,很多年以来,它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出与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管理方式、发展理念格格不入之处,关于加大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而且相对其他领域的改革而言,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必然性和方向性,也是争议较少的。但是我们看到,多年来,这项改革虽然一直在推动,户籍制度的坚冰也在一点点松动,但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壁垒依然存在,即使很多已经“农转非”的居民仍享受不到同等的待遇,总还有不少人因为一纸户籍被挡在正常的求学、工作大门之外。
毫无疑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果不加大推进力度和速度,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也无法匹配当前城镇化快速推进的需要。而且,随着农民生产方式、生活品质“转型升级”,农村土地价值快速攀升,以及一些地区村组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农村户口含金量越来越高,“逆城市化”端倪开始显现,这都使当前户籍改革更增复杂性。于此,人们不仅仅期待更多更密集的改革措施出台,更需要这些改革措施指向能更明确、时间表能更清晰、细则更人性化,更重要的是——能够真正触动户籍制度的核心,带给他们实实在在的利益。
首先,户籍制度改革应尽快实现城乡同权。户籍制度从来都不是一张纸,而是依附在其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户籍制度改革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触动这些东西,是无法得到老百姓认可的。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只是第一步,应尽快落实城乡居民同权待遇。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期待过渡性的安排时间越短越好,至少眼下应该拿出一个明确的时间表或者路径安排,只有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才是衡量户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
其次,必须保障转移农民的“农民权利”。所谓“农民权利”,最核心的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不能随意剥夺,也不能以是否转为城市户籍为条件。要求农民“拿土地换社保”既于法不合,也于理不容、于情不通。对于一些在城镇长期定居、稳定就业的居民,可以探索其土地财产权利的有偿退出,但这也必须充分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农民进城,应该是做加法、乘法,而不是减法或者除法,否则可能会形成对农民利益又一次剥夺。
再者,注重解决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问题。户籍改革,既要打破传统的城乡之间的户籍坚冰,还需填平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之间的权利沟壑。这不仅包括农民工问题,还有当前颇受关注的“蚁族”问题、流动人口问题等,这些人群涉及面很广。当前一些地区虽然出台了改善农民工等外来人口待遇的政策,但许多城市政府在对待外来人口上的传统思维和政策仍然存在,外来人口长期在子女上学、就医、房屋居住、社会保障、公共参与等方面遭遇不平等待遇。这一问题,是户籍改革必须要啃下的硬骨头。
另外,特大城市不能成为户籍改革的“盲区”。特大城市人口要严格控制,中小城市是引导农民进城落户的关键所在。但是,当下特大和大城市是吸纳农民工的主力军,也是舆论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群众对于户籍改革的认同。特大城市可将“积分落户”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既为流动人口融入特大城市成为新市民提供一条政策通道,而且能够引导职业不稳定的流动人口参与积分制管理,逐步提升这部分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
衡量一项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就是要让老百姓有获得感,尤其是对于户籍制度这样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改革。我们真正需要的绝不是多少文件层面的具体要求,不是个人事项栏中一个简单的称谓的改变,而是要实实在在看到自己的生活因为这项改革,有了好的变化。这是群众的期盼,也是时代的要求,我们期待户籍制度改革能在中国改革发展历程中树立一个闪光的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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