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试验田: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播良种
- 发布时间:2014-09-29 16:37:50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姚慧婷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运行满一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的集体采访。以下为采访实录。
人民日报:海内外非常关注上海自贸区建设一年来的“成绩单”。自贸区建设是国家战略,也是中央交给上海的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上海自贸区是块大试验田,期待有好收成。李克强总理不久前也给予高度评价,希望上海自贸区当好改革领跑者、树立开放新标杆。这些要求提的高度非常高。很想听韩书记讲一讲,一年以来围绕这些要求,上海自贸区有了哪些好收成?怎么认识上海自贸区试验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
韩正:你的第一个问题,是对于一年来的实践成果怎么看。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一年来的探索实践,充分证明了中央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总体上看,自贸试验区一年的探索和实践,在国家各部门的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制度创新,获得了重大突破,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这些成果概括起来是四点: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有序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基本制度业已形成。也就是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的四个方面制度创新已全面推开,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普华永道、上海财经大学等中外机构从不同角度进行的第三方评估工作也即将完成,届时这些评估报告会正式公布。
自贸区是国家的试验田,不是地方的自留地;自贸试验区的关键是成为制度创新的高地,决不能成为优惠政策的洼地;自贸区的制度成果都必须符合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是苗圃,不是盆景。
你的第二个问题,是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关系。我谈点体会和感受。
第一,自贸区是国家的试验田,不是地方的自留地。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区有重要的指示和要求,他指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央从我国更好应对国际经济贸易和投资规则变化与挑战、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一块试验田,要求我们播下良种,精心耕作,精心管护,有好的收成。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建立自贸试验区就是国家战略。在这一国家战略的试验田里,所有试的内容都是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所需要探索的内容,也是按照新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国际通行惯例,我们需要探索的内容。比如,放活市场的问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扩大开放,进一步完善制度;比如,内资外资一视同仁、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形成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等等,这一年来都是按照这样的要求来进行探索和试验的。这一年的探索试验,完全围绕服务于国家战略,和过去我们讲的开发区、保税区、地方优惠政策特殊发展区等完全不同。也就是说,自贸区所有的发展探索和先行先试的内容,都不是为了地方发展,一切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这就是国家的试验田,不能试着就变成自己的自留地了。
第二,自贸试验区的关键是成为制度创新的高地,决不能成为优惠政策的洼地。只有成为创新的高地,才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总书记、总理反复强调,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就是要为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率先探索突破口和新路子。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我们,不要把力气用在研究优惠政策上,要继续当好改革领跑者、树立开放新标杆,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富于创造的智慧,为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路。这一年的实践探索就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努力成为制度创新的高地,我们决不会把自贸区搞成政策的洼地。实际上这一年在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贸易便利化改革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创新型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创新,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上切实为营商创造了非常好的环境,特别是提高了效率、激发了市场活力、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这些制度保证了内资外资、国企民企的同等、公平待遇。
第三,自贸区的制度成果都必须符合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是苗圃,不是盆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的要求是很明确的,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探索,成功以后,必须在更大范围、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从某种意义上讲,自贸试验区建设是否成功,就是要看形成了多少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这是重要的衡量标准。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推进,一年来、特别是近半年来,已经有21项制度在全国复制推广,其中,投资管理方面有6项、贸易监管方面有9项、金融创新方面有6项。这21项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是在自贸试验区建设管理的过程中,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而不是三年打包的概念。现在正在研究的是接下来还有什么成果可以推广,就是在自贸试验区运行一周年时拿出的一批。目前,在国家各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正在对另外一批已经比较成熟的30多项创新制度进行总结和评估,条件成熟后,按一定的报批程序,也会分批分期在全国复制推广。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平面循环变为螺旋式上升。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起负面清单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三句话得到充分体现。
新华社:对照自贸区成立之初设想的目标,和一年来实现的目标,您的感觉如何?
韩正:自贸试验区一年来的改革探索,成果好于预期。为什么这么说?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中央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对此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提升的。回顾一年前,我们对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对制度创新的重要性,远远没有今天认识得这么高、这么深。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力度很大、涉及面很广、在所涉及的领域探索很深。我自己感受特别深刻的一点,也是我们改革中的难点,更是我们今后将继续集中精力推进重点,就是政府管理创新。
过去,我们已经认识到政府管理创新的问题,认识到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但我们一直没有很好地走出来。什么叫“走出来”?就是以往改革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简政放权,但一遇到问题,就又加强管理了,放和收、放和管,放放收收、收收放放,始终在一个平面上循环。而这次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探索,是把平面循环变为螺旋式上升。政府简政放权,并不是简单把过去管的给放了,而是改变过去以审批为主、特别是以前置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一整套我们以前从来不熟悉、也没做过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过去我们也有事中事后监管,但还是以前置审批为主导的,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制度体系。如今政府面临的难点是:不审批了,怎么管呢?原来审批是前置的,现在不审批了,事中事后怎么监管呢?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起的负面清单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很好回答了这个问题。
企业怎么干?负面清单是“法无禁止皆可为”,规定什么不可以干,这样企业会有一个很清晰的预期。过去以审批为主特别是以前置审批为主的政府管理模式,企业预期比较模糊,因为任何事都要审批。现在有了负面清单就清楚了。负面清单刚开始是190条,现在是139条,今后还会进一步缩短,负面清单之外的其他内容,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决定。
政府怎么监管?这就涉及整个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和体系。目前,我们已建立起六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些是过去实践中有过一定探索、经过一年总结和提炼归纳出来的;有些则完全是这一年里创新探索出来的。这六项制度包括: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制度。这六项大的制度,展开后实际上包含很多具体内容,有的是国家事权,有的是地方事权。有了这六项制度,政府职能转变之后,在放管结合上,主要管防范风险、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只有这样才能放得更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