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9日讯 时隔半年,ST证通(002197.SZ)处罚落地。因虚构业务致虚假记载,证通电子及其5名相关责任人被深圳证监局罚款合计107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证通电子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并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6份采购合同,向紫晶存储采购相关产品,合同金额2177.4万元。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
通过虚构上述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256.41万元,虚增利润507.74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2万元,虚增利润84.00万元。
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万元、84.0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认为,证通电子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鉴于证通电子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已过处罚时效,深圳证监局依法对证通电子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因曾胜强为时任证通电子董事长、总经理,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许忠慈时任证通电子董事、兼任广州云硕董事长,黄毅时任证通电子财务总监,张涛时任广州云硕总经理,周军时任广州云硕财务总监,四人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证通电子处400万元罚款;对曾胜强处200万元罚款;对许忠慈、张涛分别处150万元罚款;对黄毅处100万元罚款;对周军处7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证通电子目前主要聚焦发展IDC及云计算、金融科技两大主营业务。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