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10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9日披露,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3项违规,被罚款14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主要有3项违法违规事实:1、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2、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3、消费者投诉渠道管理不尽职。
同时,时任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室副经理郭舒弋,对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产品管理部产品研发岗产品经理蔡伟,对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负有直接责任。两人均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