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7日讯 深交所昨日宣布,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重工)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因其未按照公开披露的利润补偿协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通报显示,根据森源电气披露,森源环境2019年、2020年、2022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2.05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83.03%。根据补偿协议,森源集团、森源重工合计应补偿森源电气9362万元,森源集团、森源重工各自应补偿4681万元。截至目前,森源集团、森源重工未按照公开披露的利润补偿协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2019年,森源电气宣布现金5.52亿元购买森源集团和森源重工合计持有的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森源集团、森源重工承诺森源环境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53亿元、0.80亿元、1.14亿元,合计不低于2.47亿元。此后,业绩承诺期变更为2019年、2020年、2022年。
森源集团系森源电气原控股股东。据森源电器披露,今年4月,经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变更后,森源集团持有600.5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0.65%。
值得一提的是,本月初,森源集团因操纵森源电气股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超6亿元。
(责任编辑:房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