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8日在回应“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原因时表示,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疫情期间出行不便,购物、求职心切或信任老师等心理,诈骗成功率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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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最高检召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情况,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有记者问:疫情期间批准逮捕诈骗犯罪案件数占所有涉疫刑事犯罪案件的58.4%。请问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原因是什么?
张晓津回应说,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不仅案件数量多而且人数也多。案件高发多发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电信网络诈骗属于不需要接触就能实施的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不见面的特点,更容易博取被害人的信任。同时,这种非接触使犯罪分子的道德感、约束感下降,侥幸心理增强。
二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和暴发,各地普遍出现较大的物资缺口,比如我们发布的涉疫诈骗典型案件中,涉及口罩的诈骗案件居多,因为防控期间每个人都需要口罩。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需防护用品等心理实施诈骗。
三是疫情使人民群众宅在家中,对网络的依赖加大,网络购物、网络求职、网络贷款和居家上课成为一部分群众新的生活方式。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疫情期间出行不便,购物、求职心切或信任老师等心理,诈骗成功率大大提高。
张晓津表示,针对疫情期间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的形势,最高检向社会发布10项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建议。“我们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爱心捐款诈骗、兜售防疫物资诈骗、冒充老师诈骗、套路贷、求职及兼职刷单诈骗等都是最近易发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需要重点防范。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案。”张晓津同时严正警告不法分子,凡妄图借疫情防控之机谋不义之财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