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9日讯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今日发布的《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由龙元建设总承包、杭州晟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承包施工的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因当事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备,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工艺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要求,现场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原因,导致发生1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龙元建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一项和第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向被处罚人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建罚告字〔2020〕9号),被处罚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三条、《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决定给予被处罚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本处罚决定送达后生效。龙元建设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全数交至本机关。
天眼查数据显示,龙元建设历史上曾多次遭到处罚。2019年10月,龙元建设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处罚,原因是在蔷薇路亚心医院公交站附近非主要道路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同年7月20日,龙元建设被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原因是由其承建的海城市析木新城供水工程中途加压泵站建设项目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责任编辑:刘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