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9日讯 日前,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四批)”,其中,莱阳市锦绣家苑博海大药房因销售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192元,罚款5000元。
公告显示,2020年1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莱阳市锦绣家苑博海大药房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该药房在销售口罩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公告称,该药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整改,没收其违法所得192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