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3日讯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发布了2019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公布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情况。重点抽查了37个贫困县,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30个,共抽审资金175.52亿元,涉及2296个项目、506个单位、275个乡镇、668个行政村,入户走访965个贫困家庭。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不断夯实稳定脱贫、长期致富的基础。本季度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区落实扶贫政策不够精准。19个县存在贫困群众应享受未享受医疗救助、“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问题,涉及11624人(户)、资金728.23万元;4个县将20871.4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违规“户贷企用”或用于金融理财;6个县的35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后续产业就业扶持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完善;5个县的7个产业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简单发钱发物,涉及10056户、资金9259.94万元;10个县审核把关不严,向930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生态护林员和电商扶贫补贴221.09万元。
2.部分地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11个县违规将 32541.61万元扶贫资金用于装修办公用房、出借企业等非扶贫领域;3个县存在骗取套取财政扶贫资金问题,涉及资金193.99万元;11个县扶贫资金5752.88万元闲置两年以上未使用;3个县违规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等收取建房押金和征地费用41.52万元,向贫困村群众摊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94.33万元。
3.部分地区扶贫项目绩效不佳。8个县的54个项目因前期设计不合理,或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水源地保护区等形成损失浪费,涉及投资723.45万元;3个县的4个项目工期逾期1年以上,涉及投资648.6万元;12个县的31个项目因规划不科学、建管不衔接等,造成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未发挥预期效益,涉及投资 3.38亿元;3个县的42个项目多计工程款209.92万元。
(二)乡村振兴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31个省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实和财政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落实。本季度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区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责任不细化,相关政策落实与要求还存在差距。2个省未按规定对乡村振兴规划或相关工作方案中涉及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改革任务等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14个省的17个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存在清产核资数据不实、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5个地区未将涉农资金形成的资产纳入清产核资范围,涉及资金2.26亿元,3个地区在清产核资过程中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到位,导致漏报集体农用地175.64万亩。
2.部分地区惠农补贴发放管理不规范。13个省的14个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不规范或惠农补贴政策执行中存在补贴发放不到位、超范围发放等问题,涉及资金10.13亿元,其中4个县以现金或其他银行卡、他人代领等方式发放惠农补贴资金2.21亿元,4个县惠农补贴资金层层转拨,涉及资金7亿元。
3.部分涉农项目进展缓慢或未达预期。3个省部分地区的农村厕所新建改建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展缓慢,未发挥效益;10个省的12个农业产业园区或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等项目进展缓慢,涉及资金5.05亿元,其中个别地区的农业科技园区37.39万平方米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和建设马场、会所等项目;3个省10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效益不佳,涉及资金6268.85万元。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