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中小企业基金将对社会出资者适当让利
- 发布时间:2015-09-11 13:23:22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李春晖
中国网财经9月11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调整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和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关政策。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称,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将广泛吸引社会资金,采取适当让利的方式来吸引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也包括地方政府出资。
许宏才称,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质上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应对经济下行的一个很重要的举措。目前,为了确保政策基金的效果,设立的国家中小发展基金主要在这几个方面去做:
第一,广泛吸引社会的资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采取有限合伙制。国家出资150个亿元,在跟其他社会资金合作的过程中是采取适当让利的方式来吸引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也包括地方政府来出资、来共同做这个事,形成了政府和市场携手,创新投融资机制的方式,共同形成合力、共同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发展,在资金规模上是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的。
第二,扩大政策惠及的范围。原来我们搞了中小企业也有一些支持的资金,但是往往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确定不同的投向。这次设立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不再区分方向了,而是把投向确定为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种子期和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把政策范围拓展到全部的领域。通过创新机制使各类中小企业均能够享受国家政策的支持。
第三,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基金要设立一个理事会,理事会主要负责引导和监督,不干预基金的运行。基金的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到期退出均按照商业化的原则去操作,实行所有权、管理权和托管权相分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若干具有专业能力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运营,采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方式运作,不再采取过去政府部门点对点的分配资金的方式。
第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基金理事会要定期向国务院报告基金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将相关的信息对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于“让利”,许宏才称,主要通过三个途径来实现这个政策目标。
一是建立让利机制。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投资风险比较高,为了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国家出资所持股权收益可以适当让利,包括在存续期内分红的时候通过签订协议去约定,“对门槛收益率以内的收益,国家出资和基金管理机构出资的这一部分,是最后参与分红,也就是说,其他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
另外,根据基金实际募资情况,国家出资这一块可以承诺适当让利,通过放弃分取部分超过门槛收益率的投资收益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基金募资能力。另外,中央财政回收的资金,也优先用于基金实体滚存使用。
“还有一个让利的机制,基金是设定年限的,到了一定的年限或者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具备一定实力的时候,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适时退出,不跟企业争利,这些都会在基金协议当中来约定。”许宏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