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陈晶晶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北京银保监局下发通知,要求推进银行保险机构不合理收费常态化治理。组织辖内30家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对捆绑销售、违规收费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多位银行、保险业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银行强制搭售保险产品情况,是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和处罚的重点。
不过,一些银行与保险机构为了规避监管,操作手法也变得更为隐蔽。
连发三轮“通知”
记者注意到,自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已经连续出台多份文件,加强对银行“捆绑销售”保险产品问题的监管。
记者从北京银保监局官方网站获悉,为积极落实《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改革金融领域相关政策要求,北京银保监局下发通知,要求推进银行保险机构不合理收费常态化治理。组织辖内30家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对捆绑销售、违规收费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辖内3家银行业机构开展收费管理专项现场检查,接下来还将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依法处理。
实际上,北京银保监局的监管动作有其独特背景。
记者注意到,自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已经连续出台多份文件,加强对银行“捆绑销售”保险产品问题的监管。
2020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由银行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应全额承担。对于小微企业融资,以银行作为借款人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的,保险费用需由银行承担。
《通知》还明确,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鼓励银行主动承担强制执行公证费;以银行作为抵押物财产保险索赔权益人的,保险费用由银行和企业按合理比例共同承担。由企业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保险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支出。银行不得强制企业购买保证保险,不得因企业购买保证保险而免除自身风险管控责任。保险公司也不得提供明显高于本公司同类或市场类似产品费率的融资增信产品,增加企业融资负担。
2020年6月,银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寿险公司专门下发《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等意外险突出问题的行动。
此外,2020年9月,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和保后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90号)也规定,保险公司要确保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默认勾选、代消费者投保等方式剥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在融资的过程中有权决定是否购买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
代理手续费高达保费八成
其中,某家银行,在已有抵押的前提下,向客户销售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代理手续费占保费的比例高达80.02%。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金融消费者在接受银行服务时,应具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但部分银行在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发放贷款时,依然存在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产品,且保费高昂,操作手法越来越隐蔽。
“以房贷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为例,目前各银行普遍规定,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的同时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它的基本操作模式是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将银行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最后,银行凭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房贷保险给予贷款。当然,银行此举是为了进一步保证贷款安全,提升代理销售保险业务收入,但是对消费者而言,属于二次消费,增加了贷款的隐性成本。”某大型银行高级经济师对记者表示。
“银行捆绑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多种多样,除了意外险、保证保险,还涉及账户安全险、抵押财产险、财产基本险等。根据不同业务情景、不同的保险产品,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售手续费也不同。对于出险概率极低的保险产品,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售手续费率能达到保费的90%。而保险公司为了更多保费和利润,也可能会将保险费率大幅提高突破监管规定。”南方某大型财险公司资深银保业务人士向记者透露。
实际上,监管部门通报文件亦有所指。2021年春节前夕,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一则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银保监消保发〔2021〕3号),公开通报批评某一股份制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强制捆绑借款人购买指定财险公司的保证保险。该业务涉及到北京、上海等8家分行,截至2019年6月末,该业务累计贷款金额高达59.56亿元。
不仅如此,市场上几十元、上百元普惠性的意外险,在银行渠道捆绑销售也变成了上千元、上万元的高价保险产品。
2020年11月21日,银保监会《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显示,多家银行保险机构存在强制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现象。其中,某家“A股+H股”上市银行,在已有抵押的前提下,向客户销售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代理手续费占保费的比例高达80.02%。抽查部分保单显示,相关保险费率为0.39%~0.5%,是一般人身意外险的数倍。此外,该行还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签订了总对总的合作协议,约定代理手续费率为保费的50%~80%。
值得一提的是,某财险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虽然监管明确要求禁止强制搭售保险,但是也有变相应对手法。比如,银行名义上向保险公司投保团体意外险,实际上却让客户签署资源投保协议,银行方面装作不知情,投保全程由保险公司人员实施操作,后期保险与银行不发生对公结算,而是‘飞单’,企图隐瞒监管。”
监管严查顶风违规
银保监会曾明确,对无视禁令、顶风违规的,金融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事实上,近年由于“捆绑销售”保险,引发大量消费者投诉。
据本报记者通过黑猫投诉等平台不完全统计,2020年年底至今有数百份关于贷款过程中捆绑保险的投诉,涉及人保财险等十余家保险公司、股份制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
多位消费者在投诉平台上公开表示,自己并未同意购买保险,而是被银行业务员诱导签署了保险协议,且发现购买保险后,自己贷款综合年后利率达到50%以上,远高于国家年利率水平。
前述南方某大型财险公司资深银保业务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上述情况,只要消费者向监管投诉,监管部门如果查出属实,银行和保险机构需要将所有收取的保险业务费用均原路退回,并将受到监管处罚。
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曾公开表示,个别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在政策执行中搞变通、打擦边球,未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对无视禁令、顶风违规的,金融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孟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