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4日电(记者 潘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4日透露,新疆自2月起已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若按最长期限5个月实施减征,将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6.41亿元。
在当日举行的新疆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王志华介绍,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的《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新疆除吐鲁番市因基金可支付月数少未实施减征工作外,减征范围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单位缴费部分,既包括各类企业,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涉及参保单位10.9万户、缴费人员426.5万人。
截至3月20日,新疆已累计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9.9亿元,其中企业减征4.33亿元、涉及8.21万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减征0.68亿元、涉及57.6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减征4.89亿元、涉及2.42万户,及时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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