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压实就业工作责任等6个方面提出了22条措施。
在加大减负稳岗力度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相对于之前的“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政策,本次《实施意见》提出的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3月19日,据人社部介绍,疫情期间在稳岗方面,已有128万户企业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86亿元,惠及职工4230万人,受益企业户数已超过了去年全年。
《实施意见》强调,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相关督查工作中将稳就业作为重要内容,重点督促政策服务落地及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对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完善劳动力调查,研究建立省级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发布制度,启动就业岗位调查,做好化解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
记者点评: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正值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如何稳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可以看出,此次《实施意见》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失业保险的力度明显加码。
张婷编辑点评
(责任编辑:郭伟莹)